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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其他业务公告公示 发布机构 市法院
生成日期 2024-09-0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瑞安市人民法院基础网络支撑系统 商用密码应用改造项目询价公告
发布日期: 2024- 09- 03 16: 42: 27 浏览次数: 来源: 瑞安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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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规定,现就2024年度瑞安市人民法院基础网络支撑系统商用密码应用改造项目进行公开询价采购,欢迎有意向的供应商前来投标报价。采购要求详见附件文件。

一、采购内容:

产品/服务清单及数量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1

国密SSL VPN网关

1

▲该项目需要确保通过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

2

USB Key(国密)

5

3

国密数字证书

5

3

商用密码应用方案编制

1

4

商用密码应用方案评估

1

5

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及密码主管部门备案

1

预算金额

218000元


设备技术要求

序号

产品名称

▲技术参数

1

国密SSL VPN网关

≤2U机架式设备,冗余电源;≥6千兆电口(可扩展);SSL VPN并发⽤户数:≥3000;最大用户数:≥10000;SSL加密吞吐率:≥900Mbps

遵循 GM/T 0025-2014《SSL VPN网关产品规范》、“GM/T 0028-2014《密码模块安全技术要求》

支持的密码算法包括SM2、SM3、SM4等国密系列算法,符合国密局对密码算法的合规性要求

以在通信双方之间建立加密连接的方法保证数据传输的机密性,防止数据在网络传输过程被非法用户窃取导致数据泄露

支持基于SM3的MAC算法来保证消息的完整性,防止数据在网络传输过程被非法用户篡改

可在一个服务中可同时配置多条证书链,验证不同CA的用户证书。(提供功能截图)

支持静态路由设置,可支持配置最大1024条路由。(提供功能截图)

紧急自毁:支持紧急密钥自毁功能,可在紧急情况下通过专用物理钥匙,插入特定锁孔紧急毁钥。(提供证明截图)

支持使用量子密钥,客户端和服务端支持一键选择使用量子密钥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提供证明截图)

具有第三方检测报告(提供证明材料)

备份恢复:支持系统备份恢复功能,系统可以备份当前网关的所有配置,保证系统瘫痪时的快速恢复(提供证明截图)

提供双证书认证体系(签名证书、加密证书),通过双向认证对端证书来验证通信双方的身份,有效解决数据来源真实性问题

系统可视化管理:提供基于Web页面的完整图形化配置界面,根据具体网络环境和应用条件进行相关配置,并设置系统管理员、安全管理员和审计管理员角色进行分权管理

日志审计功能:提供日志记录、查看、导出功能,日志审计模块全程记录加密服务器运行状态,包括程序运行日志、设备状态日志、配置管理日志

支持使用多证书体系Ukey,用户可从客户端灵活选取所需要登录的证书

具备商密证书

 

二、▲投标供应商对以下服务要求的采购内容必须全部进行响应。

1.采购要求中标示“▲”的条款属于不可偏离项,必须完全满足要求,如存在不满足的做无效标处理。

2.投标人须承诺在一年内提供相关咨询服务,如其他业务系统需要整改投标人须全程参与并提供建议,如瑞安市人民法院的其他业务系统对接省高院密码服务平台需提供咨询服务等。

3.投标人需要确保瑞安市人民法院的基础网络支撑系统通过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并向主管密码部门备案。投标人在响应报价前需仔细评估自身履约能力,谢绝恶意低价、不按要求报价、中标后无故放弃、不按合同履行等违约行为。对出现此类行为的预成交供应商,将根据在线询价违约处理规则,依法依规提请政采云平台进行处罚,处罚内容包括停止推送报价信息、禁止报价、协议暂停、罚款、诚信体系中记录不良行为或黑名单等,记入政府采购诚信档案。

4.投标人需全程参与并协助瑞安市人民法院获取到密码主管部门下发的符合性密评结果备案回执。

5.投标人需要具有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6.本项目包干(包含本项目的所有内容)。需要确保基础网络支撑系统通过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如在施工过程中出现无法实施或者缺少相关设备和配件的情况下,无法通过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投标人需免费予以更换或补充同档次或更高档次的相关设备和配件。

7.完工期:硬件设备需要在中标后20个工作日内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该项目需要在2024年11月15日前完成并向当地密码主管部门提交备案。如投标人未能在指定时间内完成该项目,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8. 签订合同前必须提供技术参数要求的截图、证书、测试服务、并提供设备为原厂产品的承诺函,不能提供、提供不全或设备为非原厂产品均做无效标处理。

 

三、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9月10日10:00时止;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瑞安市人民法院1315办公室(瑞安市隆山东路551号);

3、开标时间:2024年9月10日10:00时正;

4、开标地点:瑞安市人民法院1604办公室。

四、报价要求

1、投标报价一经认可,即为签订合同的最终依据,供应商应当一次性报出不得更改的产品单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均为无效报价;

2、以人民币报价,单位为万元;

3、产品报价单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五、投标须知

1、评标定标方法: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服务等要求的前提下,投标总价最低的为投标供应商;当最低报价相同时,最低报价供应商重新报价,总价低者中标(不得高于上一轮报价);若投标供应商放弃中标资格的,由顺位低价供应商中标;

2、投标截止时,符合投标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少于三家,不能形成充分竞争的,采购方有权终止本次询价采购,采购方将重新组织采购,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投标时应提供下列资料:

1) 产品报价明细单一式四份(加盖报价单位公章并用信封密封);

2) 投标方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 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须携带“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复印件无效)出席开标仪式,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需开标前提交;

4)技术文件(包含技术解决方案、服务实施计划、服务团队人数、项目进度安排及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

5)上述采购要求的证明材料文件;

6)其他必要的文件或说明;

7)供应商在报价过程中应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串通投标或以其他形式限制竞争的,采购方有权放弃当次采购结果。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瑞安市人民法院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65813782

地点: 瑞安市隆山东路551号

(注:廉政监督电话:0577-65813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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