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年上半年全市中小学教师选课工作的通知 |
瑞教办人〔2025〕1号 各教育学区,各级各类学校: 为做好我市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工作,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上半年全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项目申报与教师选课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4〕234号)要求,现就2025年上半年我市中小学教师选课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课时间安排 自主选课分两轮进行,包括自主选课、学校审核、培训机构复核3个环节。第一轮自主选课时间为2025年2月14日—20日,第二轮自主选课时间为2025年2月27日—3月1日。第一轮未选课的教师不能参加第二轮补报选课。 二、教师自主选课相关事项 1.教师要按照自身专业发展需求,认真阅读培训项目申报书内容,有针对性选择学科专业类培训项目。 2.教师请登录省教师培训管理平台网站进行选课(https://pxglpt.zjedu.gov.cn/)。浙里办同步开放教师选课入口,教师可通过下载浙里办APP,查找学在浙江-我要办-教师培训,进行选课。 3.根据文件要求,请未完成之前参训项目“学评教”的教师及时完成评价工作。未完成评价工作的学员,省平台默认不能选课。教师要确保选课平台上手机号码正确,否则接收不到学习短信通知。 三、学校审核及其他相关事项 1.校(园)长要把对本校教师选课的审核做为必备程序,确保高质量完成年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任务。教师培训合理经费使用,放大培训效益,指导教师做好就近选课(瑞安市本级)与心理健康B证培训,严格控制非专业性项目培训。 2.做好培训统筹规划。各学校(幼儿园)要加强对教师培训的统筹规划。教师培训学分年人均完成要达到72学分及以上;90学时集中培训年均培训人数占教师总人数的21%以上;教师自主选课后实际参训率达95%以上;教师参加90学分及以上项目,匹配率达80%以上;国培、省培等指令性项目实际完成率实际完成率要达100%。凡省平台注册的在职教师均按学分制办法管理,民办学校教师与临近退休教师一样执行学分制管理办法。教师培训经费到位,使用合理。民办学校(幼儿园)参照执行。 3.各校要根据教师发展阶段和专业发展 “短板”进行针对性指导,引导教师按需有序选择培训项目,提升培训实效。结合学校教师周期内累计取得的培训学分情况,按规定的时间节点,指导、督促教师做好选课工作,并严格按有关要求做好教师选课的审核工作。选课有偏差的项目,学校不审核,系统默认不通过。 4.省教师培训管理平台上“专任教师”信息定期自动从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导入更新,非专任教师及学校未录入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的其他教师的信息延续在教师培训管理平台上维护更新。各校(园)要及时做好教师信息维护更新与异常处理。对已经调离、退休的专任教师按相关要求在“全国系统”进行处理,非专任教师直接在“省平台--教师信息维护--“离职””处理,以免影响学校教师专业发展绩效考核。 5.自主选课过程中,若有问题请分别咨询:有关培训具体安排问题联系各自项目班主任(项目方案内含班主任及电话号码);有关平台登录问题联系黄老师:58803210、633892;有关校本研修及方案上传问题联系何老师58803210、652864;有关培训政策问题联系市教育局黄老师:623639,教研院胡老师:58803199、623199。 附件:2025年上半年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工作进程表 瑞安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5年1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