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市支持老旧工业区(点)改造政策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
一、制定背景 结合我市实际,在原政策基础上重新修订印发《瑞安市支持老旧工业区(点)改造政策实施细则》。 二、制定依据 《温州市老旧业区改造相关政策操作指南(试行)1.0版》、《瑞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瑞安市老旧工业区改造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瑞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瑞安市支持老旧工业区(点)改造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瑞资规发〔2023〕11号)。 三、制定目的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老旧工业区(点)改造提升,提高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促进我市低效资产资源盘活、破解企业发展空间受限。 四、制定主体 本次制定工作由市城市更新中心牵头,联合各职能部门研究探讨制定。先由市城市更新中心拟定初稿,再通过征求意见、部门讨论会、市政府专题会议明确,最后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五、主要内容 《瑞安市支持老旧工业区(点)改造政策实施细则》分为允许零星工业用地归宗开发、支持企业联合连片改造、允许工业用地有条件分割转让、支持产业用房分割转让、延长工业土地使用年限、鼓励“工业上楼”、鼓励工业用地增容、完善功能配套、完善奖补机制、降低融资成本、改革补偿方式、具体操作流程等十三条共计39款内容。 六、注意事项 其他我市已发布的各项政策与本政策不一致的,以本政策为准。 七、一问一答 一问:是否允许零星工业用地归宗开发? 对低效工业用地再开发中符合条件的零星新增建设用地和不能单独实施利用的边角地,经市政府批准后实施改造。 二问:工业用地是否可以分割转让? 允许工业用地有条件地分割转让,针对连片改造面积在20亩以上且分割地块不小于10亩的改扩项目,在符合规划功能要求前提下,地块改建方案和分割转让方案经市长专题会议审议后,由市政府批准同意。 三问:产业用房是否可以分割转让? 企业在满足自用基础上,可将多余的工业厂房进行分割转让。在低效用地范围内,厂房分割转让方案经市政府批准同意,可按新土地使用条件下市场评估价格与原土地使用条件下市场评估价格差额55-80%的比例收取补缴出让金,分割转让的最小单元按本政策规定执行。 四问:如何体现政府对功能配套的政策支持? 对存量工业用地上行政办公和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比例未达到标准的,在符合规划、确保安全等前提下,鼓励在工业项目用地上通过新建、拆扩建等方式增加行政办公和生活服务设施用地建筑面积,用地占总用地面积的比例提高至 15%,建筑面积占比提高至30%。亩均效益A类、B 类龙头骨干企业用地面积50亩以上的存量工业项目,建筑面积占比上限提高至30%,提高部分用于建设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解决企业职工住宿问题。 五问:如何体现政府对老旧工业区改造融资的政策支持? 主要是将改造项目纳入政策性融资担保对象,担保费率在原有基础上降到0.8%以下的,市财政按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担保费率下浮点数给予相应补助(费率补到0.2%为止);对列入市老旧工业区改造清单的项目贷款利率按实际利率且不高于一年期LPR利率50%给予贴息,单个项目享受贴息总额不超过200万元,补助期限不超过建设工期且不超过18个月,重复享受贷款贴息的,按就高原则补助。 八、关键词诠释 “土地使用年限续期差别化政策”:对实施的工业用地,包括联合改造年限不一致的地块,结合改造主体亩均效益综合评价、产业类型等综合情况采用差别化处置方式和差别化地价,补缴土地出让金后可申请将剩余年限延长使用年限至50年,地价确定后修正指数按年均进行修正。对不符合规划的改造地块或者到期地块尚未进行改造的,可报市政府一事一议予以续期,续期期限一般不超过五年。 “标准地”制度:所谓“标准地”就是把每一块建设用地的规划建设标准、能耗标准、污染排放标准、产业导向标准、单位产出标准等给予明确。瑞安市“标准地”制度包括建立明确的指标体系、打造净地出让条件,规范网上交易,严格协议管理与验收制度,制定奖惩措施等内容。 九、实施时间 本细则自2025年2月10日起实施,有效期两年。 十、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瑞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陈志勇 0577-66618023 瑞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薛道波 0577-65808022 瑞安市财政局 娄茂盛 0577-65823820 瑞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戴宇力 0577-65827292 瑞安市金融工作服务中心 曾诚0577-65815125 瑞安市城市更新中心 陈青华 0577-654678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