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瑞安市飞云街道滨江景观带三期(横河至宋家埭)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瑞安市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瑞安市飞云街道滨江景观带三期(横河至宋家埭)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瑞安江南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 你单位《关于要求对瑞安市飞云街道滨江景观带三期(横河至宋家埭)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函》及相关材料已收悉。根据瑞政办〔2024〕14号精神,经研究,原则同意华汇工程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编制的瑞安市飞云街道滨江景观带三期(横河至宋家埭)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就其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建设必要性 该工程建设是推进南滨江拥江发展建设的需要;是改善环境的需要;是提升城市品位的需要;是满足人民生活品质提高的需要。因此,建设该工程是必要的。 二、建设内容及规模 该工程为瑞安市飞云街道滨江景观带三期(横河至宋家埭)工程,绿化面积7693.69m2。相关配套设施同步建设。 三、投资估算及筹措 该工程投资估算为2132万元,工程建设所需资金由市财政局拨款解决。 四、项目选址及用地 该工程位于瑞安市飞云街道南滨江大道以北,总用地面积7693.69平方米。 五、招标方式 瑞安江南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为本工程项目法人,项目法人应按照招标投标的有关规定,对项目设计、施工、采购、监理等进行公开招标。 六、请建设单位做好与财政、资规等有关单位的衔接,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确保工程依法实施。 接文后,请抓紧据此开展前期工作。
瑞安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2月30日
附注:投资项目执行唯一代码制度,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现投资项目“平台受理、代码核验、办件归集、信息共享”。请项目业主准确核对项目代码并根据审批许可文件及时更新项目登记的基本信息。
抄送:市财政局、市资规局、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公安局交警大队、飞云街道办事处。 瑞安市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24年12月30日印发 项目代码:2411-330381-04-01-1813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