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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计划总结 发布机构 市水利局
生成日期 2025-02-1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瑞安市水利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5- 02- 12 15: 01: 29 浏览次数: 来源: 瑞安市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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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瑞安市委、瑞安市人民政府:

2024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关于治水重要论述精神,把法治政府建设要求贯穿到水利事业各领域和全过程,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水利治理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为瑞安市水利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我局推进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局领导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成立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把法治建设 工作纳入单位年度工作计划,明确主要领导为推动法治建设、履行依法行政的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及时掌握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开展述法评议,并发挥局“八五”普法工作、依法行政工作等领导小组的组织协调作用,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责任压得实,工作有成效。

(二)加强法治建设,健全人才队伍。一是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定了领导干部学法计划,通过党组中心组学习、专题讲座等形式,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4次。组织领导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增强了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二是加强干部职工法治培训。组织干部职工参加了“习近平总书记“十六字”治水思路发表10周年专题学习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专题学习会”“《节约用水条例》集体学法专题会”,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习近平关于治水论述摘编》等权威辅导读物,提高干部职工的法律素养和业务水平。三是配备专业法治人才队伍。聘请1名专业律师常年担任局法律顾问,落实2名公职律师,提升法治建设保障力量;鼓励承担行政执法和监管职能科室的工作人员考取行政执法证,全局90人持有行政执法证,今年9个人通过行政执法证考试。

(三)严把法制审核关,提升决策合法性。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制度,推行法制工作责任制、法律顾问制,实行重大事项决策前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制度;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备案和清理工作,坚持“三统一”原则,及时报送司法局审核与备案,梳理并保留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4件;严格落实行政机关合同法制审核制度,合同合法性审查40 个;规范行政应诉行为,助推法治政府建设。

(四)深化政务增值化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全市224家非农取水户水资源费在线征缴覆盖率达99%,实现水资源费缴纳“零跑腿”,依法征收水资源费1377.406万元,对22家省级以上节水型企业取水户减征20%-50%水资源费。进一步简化审批流程,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提高审批效率,今年以来,我局受理审批行政许可事项473件,其中水保246件、取水147件、涉河80件,依时办结率100%,水利审批群众好评率保持在100%。

(五)严格依法行政,提升执法效能。一是加强水利执法工作。积极推进“河边三化”和河湖“清四乱”工作,改善河湖环境。我市“河边三化”排查点位147处,均已完成整改销号。河湖“清四乱”排查问题点位243处,其中省级督查点位96处,自查点位147处,均已完成整改销号。加强打击河道偷排泥浆、渣土和盗采砂石等行为,确保河道行洪安全。全年共组织开展日常巡查1074次,出动人员3302人次,其中夜间组织开展突击执法行动68次,出动326人次,移交综合执法部门涉水违法线索9件;办理水域生态破坏赔偿案件1起,损害生态赔偿金额共计11.7838万元,收缴补偿额1.138万元。二是规范水行政执法行为。掌上执法检查388次,双随机抽查371个,双随机占比95.61%;联合多部门开展联合双随机367次,跨部门双随机监管率89.18%。三是强化水源地保护。协调高楼镇和相关部门完成年度飞云江瑞安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协调赵山渡库区水源保护出动执法巡查3494人次,查处非法垂钓案件74起,取缔“三无”船舶15艘,扣押网具201个、钓具573个。

(六)化解社会矛盾,接受群众监督。一是做好群众信访工作。设立公开举报投诉电话,认真受理群众投诉、举报、来信和来访,并及时做好办理和回复工作,因职能划转改革,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能及时向当事人做好解释工作,并积极协调化解各类水事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同时,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主动接受监督。全年共受理群众各类投诉举报及“12345”交办单共计164件,都能按时办结并回复。二是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解决行政争议中的重要作用,主动配合上级机关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积极运用和解调解方式化解行政争议,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2024年,我局未发生行政复议案件。

(七)强化水法宣传,营造共治氛围。结合“世界水日”“中国水周”“节水宣传周”“‘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通过“瑞安发布”微信公众号、瑞安新闻APP、电视台、广播、报纸、LED 电子屏、公交车等媒体,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水法宣传系列活动,分发水法律法规、节水和水保等宣传册900多份。开展水法、节水、水保宣传进校园、进社区(村居)、进企业等活动65次,向社会宣传水法律法规、节水和水保等水利知识;我局组织水利党团员志愿者到14所中小学开展“节约用水 从我做起”节水科普进校园主题活动。今年在国家级和省级媒体刊发水利宣传报道分别11篇和5篇。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不足

(一)水行政执法队伍力量相对薄弱。法律专业技术人才占比少,执法能力亟待加强。

(二)法治宣传经费落实难,法治宣传载体形式不够丰富。水法律法规宣传教育难以开展,只能利用已有的水利普法手册、宣传品等开展传统普法宣传,难以利用新媒体进行多渠道普法。

三、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有关情况

(一)扛牢政治责任,夯实法治根基。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把法治建设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在行动上,确保法治合作建设推进行有方向、攻有重点、做有抓手。在党组统一领导下,谋划和落实好水利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任务,明晰职责清单,将各项任务细化落实到相关责任人,有效推动法治建设。

(二)深化依法行政,筑牢法治思维。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带动水利系统全体干部积极学法用法,强化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把学习党规国法作为必修课,结合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带头学习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努力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坚定信仰者、传播者、模范实践者。增强法治观念和依法行政意识,提升法治思维能力,严格按照法定权限、规则、程序使用权力、履行职责,做到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

(三)强化制度落实,推进法治宣传。认真履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职责,统筹利用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会前学法等方式,落实干部学法用法制度,不断强化“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探索创新普法新形式,利用现代科技手段的优势,提高水利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四、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思路

(一)压实主体责任,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不断增强领导干部法治意识、法律素养,提高依法行政、依法执政、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工作能力。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党委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重大决策部署,严格落实水利系统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指导和督查,采取有力措施及时解决法治建设薄弱环节,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水利力量。

(二)全面履行法定职能,加强行业监管。按照“水利行业强监管,水利工程补短板”要求,加强水利重点项目建设,抓实抓好水旱灾害防御,坚持节水优先,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美丽河湖建设和水土流失治理,深化河湖“清四乱”整治,推进水利行业监管常态化、规范化、法治化。持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常态化监管,实现水利行业全覆盖。

(三)提升执法效能,严打涉水违法行为。建立健全水行政执法制度机制,深入推进水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强与镇街和部门联动,推进依法行政,认真开展涉水领域违法违规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取水行为,通过专项整治形成查处一案、震慑一方、警示一片的执法效果,有力保障我市水生态安全。

(四)创新普法形式,打造水利普法新样态。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实现普法责任主体制定落实普法责任清单全覆盖。争取利用现有条件,按照普法形式多元化的思路,把普法融入到推进水安全保障、水资源利用、水环境治理等工作,充分发挥行政河长、民间河长和河湖志愿者的力量,扩大宣传影响力,同时借助现有水利工程,融入法治和法制宣传,打造成“普法阵地”,不断提高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营造浓厚法治氛围,为全市水利工作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瑞安市水利局

2025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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