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学生劳动与研学实践基地考核工作的通知 |
瑞教办装〔2025〕18号 各学生劳动与研学实践基地: 根据温州市教育技术中心《温州市中小学生综合实践基地(学校)考核管理办法(试行)》(温教技〔2023〕176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我市2024年度学生劳动与研学实践基地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全市各级各类劳动教育基地、研学实践基地、学生实践基地(名单见附件1)。 二、考核内容 (一)考核内容包括基础条件、课程和路线建设、队伍建设、组织实施、安全保障等五个方面,具体考核标准(见附件2)操作。 (二)采用百分制量化考核,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90分及以上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60—79分为合格,59分及以下为不合格,其中优秀占比不超过30%。基地评估不合格的,视情况列入整改或摘牌。 三、考核程序 (一)公布考核办法,布置考核要求及标准(见附件2)。本次考核由瑞安市电化教育与教育装备中心牵头组织,瑞安市旅游景区管理所协同配合。 (二)基地自查自评(要求在2月28日前完成)。各研学旅行实践基地要对标自查自改,重点围绕基地资源建设、管理运营情况、课程设置与开发、消防安全等方面认真组织自查,对在自查中发现的问题或存在的薄弱环节,要及时补缺补漏,切实进行整改。同时,各基地要对承接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活动过程中取得的主要成绩进行总结,对存在的问题要有切实的改进措施,并准备自评材料等。 (三)进行实地考核(拟安排在3月中上旬)。组织考核专家进行实地考核、听取现场汇报并查看相关材料,依据考核情况联评打分。 (四)发文公布考核结果。 四、若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作摘牌退出处理: 1.机构停止运营、失去相应经营资质或不再符合申报时的前置条件的; 2.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不适合再承接研学活动的; 3.发生严重舆情等事件,在社会上产生较大负面影响的; 4.不符合国家旅游局发布的《研学旅行服务规范》相关要求,经第三方机构测评,学校、学生、家长等相关群体满意度极低或接到较多投诉并经主管部门核实的; 5.列入行业重点整治对象,相关部门提交摘牌书面意见或建议的; 6.一年内承接团队研学活动少于6次的,或运行不正常、难以为继的; 7.其他原因必须警示整改或摘牌退出的。 五、其他 各基地应在课程实施、服务水平和安全保障方面全方位满足学生实践要求。对实践课程实施不规范、实施水平低下,无故拒绝承接研学活动或长期不开展活动的基地,一经查实予以警告摘牌处理。对在考核评价中弄虚作假、假借研学开展学科培训、乱收费等行为交由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附件:1.考核单位名单 2.瑞安市学生实践基地考核评分表 瑞安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5年2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