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4023/2025-276723 | ||
组配分类 | 计划总结 | 发布机构 | 瑞安市统计局 |
生成日期 | 2025-02-2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2024年瑞安市统计局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
中共瑞安市委、瑞安市人民政府: 2024年,瑞安市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特别是关于防治统计造假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全力推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落到实处,现将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扎实宣贯,织密统计普法“宣传网” 一是“因材施教”,普法宣传高质量。不同对象开展针对性的统计普法宣传,全面营造普法氛围。在市级层面,瑞安市委常委会会议和市政府常务会议多次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特别是关于防治统计造假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文件精神和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并严格落实统计法进党校机制,将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纳入法治素养测试;在“局长讲堂”业务知识系列培训(2024年第八期)班,讲授《涉工统计业务和统计法治》;在统计系统干部层面,以党组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全体机关干部会议为主要载体开展统计法治学习;在基层统计人员层面,将统计法律法规作为统计业务培训、会议的重点学习内容;在社会层面,充分结合“9·20统计开放日”“12.4宪法宣传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宣传时机,在仙降街道、明镜公园、机关单位等地方开展统计法治宣传。二是“循章遵制”,防惩工作体系多层次。要求严格执行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一票否决制”。严格依照《瑞安市统计局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和问责制实施办法(试行)》,落实防惩统计造假责任。全面实施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公示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坚持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规范统计执法监督和案件审查流程。督促全市各乡镇(街道)和相关经济部门建立责任制,形成全方位、规范化的统计业务体系和工作流程。三是“切树倒根”,省督察意见落实高标准。今年4月,省统计局2024年第2统计督察组对温州市开展统计督察,并在瑞安开展延伸督察。督察意见反馈后,我局高度重视,将督察问题整改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对照问题制定整改方案,逐条逐项落实整改措施,建章立制确保整改成效,截至目前,反馈意见提出的问题均已完成整改或取得明显进展。 (二)强化队伍,夯实基层基础“压仓石” 一是建好机关干部队伍。以讲学强责为重点,组建统计讲师团,开设“统计大讲堂”,今年已开展3场。完善全局干部综合考核办法,最大限度调动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二是建好基层干部队伍。全面落实统计干部队伍建设十条举措,根据乡镇街需求统筹安排乡镇街新考录统计员到统计部门跟班学习,全力提升基层统计水平。三是建好社会统计队伍。以培训指导为抓手,深化基层网格智治,建立班子成员包片联系制度,开展统计业务培训、大走访大调研等活动,截至目前共组织46次,对6900多名部门、镇街、企业统计人员开展培训;组织全市统计系统干部到温州大学开展统计知识更新培训,专门安排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课程讲座。并确定塘下镇、陶山镇和5家企业作为联系点,定点联系指导。四是抓牢统计规范建设。出台《瑞安市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持续部署开展以数据质量、台账建设、机构队伍建设等为主要内容的基层基础规范化创建活动,全面推行落实电子台账工作制度。 (三)协调配合,承包联动治理“责任田” 严格执行《瑞安市统计局系统数据质量管控规则》,推进统计工作各环节的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深入落实数据审核制度和工作责任机制,坚持开展数据质量核实,保证源头数据质量,提升各镇街属地管理和经信、发改、商务、住建等经济管理部门“管行业就要管统计”的责任意识,加强沟通协调,构建联合调研、形势分析、信息共享等联动机制,及时传达统计工作相关要求,逐步形成“上下联动、部门协同”的统计治理体系,关注重点行业、重点项目、重点企业、重点指标,强化对经济社会形势的事前预测、事中监测、事后反馈,提升统计监测预警分析能力。 (四)依法监督,筑牢防惩造假“防火墙” 一是加强数据核查。各统计专业重点关注统计指标波动大、指标间勾稽关系存疑的企业,深入企业了解掌握实际情况,督促企业如实填报统计资料,全年核查企业近1000家。二是加强统计执法。2024年共对90家单位开展执法检查,检查对象涉及各行各业。2024年共抽调20名镇街业务骨干组建“统计辅助检查队”,和局业务骨干在3个镇街开展集中检查,发现问题的同时,做到取长补短、相互交流。全面运用 “大综合一体化”执法监管数字应用平台,今年我局双随机执法检查38家,已实现掌上执法率达到100%。在网上依法公示检查结果,接受社会公众监督。三是广泛开展跨部门联合执法。深化统计部门与各主管部门的合作,落实“综合查一次”执法模式,与司法局、市监、消防局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在执法检查中提升各主管部门依法统计和数据质量管理意识,有效减轻企业负担。四是加强联合监督。积极落实《关于建立纪检监察监督与统计监督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的通知》《加强统计监督与组织部门职能监督贯通协调的实施细则》《加强统计监督与审计监督贯通协调的实施细则》《关于建立市委巡察机构与市统计部门协作机制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切实做到统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组织监督、巡视巡察监督、审计监督等各类监督相互配合,根据市委巡察办要求,今年已提供2批次材料给市委巡察办,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统计工作氛围。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不足 在取得一些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市统计工作离市委市政府、上级统计部门的要求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期盼还存在一定的距离,主要体现在: (一)统计法治意识需要提高 基层单位的部分人员依法统计意识还不够到位。部分统计调查对象负责人认为统计工作与己无关,一些统计人员工作马虎,部分统计、会计代理所的代理人员对统计资料的真实性核实不到位,甚至存在随意填报现象。基层干部工作方式仍有欠缺,习惯用老思维、老办法想问题做事情,工作不细致。少数基层领导对统计执法不理解,给统计法治工作带来了一些负面影响。 (二)基层队伍力量需要加强 基层统计专职配备不足,十项举措发文后,各乡镇(街道)虽加强了统计专职人员的配备,但仍有部分乡镇(街道)统计人员配置、工作任务分工还不科学,尤其是机构改革后,镇街不再设置统计信息中心,统计工作纳入经发办工作职责,而经发办工作人员往往统计和经发工作“双肩挑”,在统计工作上付出的时间精力十分有限,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基层统计工作的质量。 (三)统计数据质量需要改善 部分企业统计人员业务水平不高,在记录保留、台账整理、报表填审等方面存在不规范现象,甚至部分企业数据存在差错,数据波动大、指标之间不匹配、被上级查询较多等问题还是客观存在,从源头上影响了统计数据质量。另外,各镇街和相关部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贯彻落实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上仍有欠缺。 (四)统计监督职能需要强化 在如何更及时、有效地提供统计服务产品方面思路有局限、办法不够多,对可能影响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关注不够,没有充分挖掘关系到全市未来发展前景的深度题材,调研分析的角度需要进一步多样化。执法检查的企业(项目)数量、行业覆盖面都还要进一步扩大,检查的内容也要进一步深入,处罚力度也需进一步加强。部门协同监督尚未形成操作性更强、运行更为顺畅的具体机制,需要进一步拓展联合监督的空间。 三、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有关情况 (一)全面执行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召开党建专题会议10余次,坚持领导干部过双重组织生活、“三会一课”以及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队伍建设同部署同落实。局党组专题会议研究制定瑞安市统计局2024年度党建工作要点,找准工作重心,明确任务要求,做到有的放矢。 (二)深入落实党风廉政工作责任制。一是健全议事决策制度。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不搞“一言堂”,严格按照决策程序办事,力求决策科学民主依法正确。二是完善决策程序。认真落重大决策和重要文件合法审查制度。依法依规进行重大事项公开,广泛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三)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实施办法》和市委《实施意见》,加强制度建设,构建改进作风长效机制,对公务接待、办公用品采购等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严格公务接待,未发生超标准规定接待,严格控制经费支出。抓住五一、中秋、国庆等关键时间节点,对全局干部进行廉政谈话,累计开展检查活动12次。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局党组坚持言出纪随、执纪必严,切实扛起监督执纪、责任追究的政治责任,强化机关基层纪检组织的日常监督执纪,始终保持对违纪违规问题处理的高压态势。。 四、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思路 我局将以坚定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全力改正存在的问题,强力推进依法统计,提高瑞安统计工作水平。 (一)一心一意深入学习,坚持践行正确政绩观 坚持常态化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特别是关于防治统计造假和总要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和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内容,把防治统计造假融入党纪学习教育中,做到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学、统计系统干部全员学、基层统计人员重点学。坚持“求真”、“求新”、“求精”,在数据生产、管理和使用中坚守数据质量生命线,并不断创新统计产品。同时进一步健全防治统计造假制度,深入开展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坚决同一切形式的统计造假行为作斗争。 (二)一马当先创新举措,坚持深化普法宣传 做到统计普法宣传教育日常化,继续求新、求变,千方百计开辟新的统计普法宣传阵地,特别是要加强对有关政府领导干部、企业负责人普法手段的探索创新。用生动、形象的案例教育、警示统计调查对象。另外,我局将争取联合纪检监察、组织、宣传、司法等单位,举办一些参与度高、趣味性强的普法活动,进一步改善统计的社会形象,提升依法统计的社会认知度。 (三)一如既往队伍建设,坚持强化基层基础 进一步落实《关于加强统计队伍建设的十条举措》,督促各镇街有效充实统计队伍力量。同时推进落实“统计之家”以奖代补激励机制、优秀统计文章评比等,进一步激发统计干部的干事热情。以基层统计网格智治工作为抓手,定期开展基层网格活动,稳定基层统计队伍,加强人员业务培训,提升统计队伍专业水平,全面提升基层统计员的业务水平。 (四)一丝不苟严格防范,坚持加大监管力度 严格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对统计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打造强有力的统计执法队伍,不断扩大执法覆盖面,持续加大执法力度。我局将持续开展数据核查,对在核查中发现的严重统计违法违纪线索,坚决移交执法检查。联合重点镇街,加强日常监督,利用好“统计大脑”这个平台,紧紧围绕各统计专业的重要指标,开展执法检查。进一步探索统计执法检查方法、技巧,加快适应新形势下的统计执法工作。持续推动统计监督与其他部门监督的贯通协同,发挥监督合力。拓宽统计分析调研思路,多角度深层次观察、思考、分析统计数据,拿出强有力的统计产品,全面科学准确地服务瑞安经济社会发展。 瑞安市统计局 2025年2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