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008003004/2025-277474 | ||
组配分类 | 市民生项目 | 发布机构 | 市民政局 |
生成日期 | 2025-03-1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瑞安市民政局关于2025年财政专项资金(民生项目)管理信息公开说明 |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浙财预〔2023〕3号)要求,市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其归口管理的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信息公开,各部门应当及时、主动公开分配政策、分配过程、分配结果等财政专项资金全过程管理信息,现将涉及本部门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信息公开如下: 一、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 根据《浙江省社会救助条例》中关于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相关规定及《浙江省民政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的通知》中关于困境儿童救助相关规定,对我市低保家庭、特困人员、困境儿童开展救助。 我局根据24年实际救助人数及救助标准,结合人数及标准的预期上浮情况,申请安排25年度最低生活保障资金12668.65万元、特困人员供养资金2121.65万元、困境儿童救助资金1720万元。经市财政审核,人大审议通过,共安排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16510.3万元。 我局在浙江省大救助平台(困境儿童通过浙里护苗应用)管理系统上对享受救助的人员进行申请、审批、变更、退出等进行动态管理,对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家庭)每月定期发放救助资金。 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根据《浙江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办法》中关于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相关规定,对我市重度残疾人进行补贴。 我局根据24年实际补贴人数及补贴标准,结合人数及标准的预期上浮情况,申请安排25年度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4711万元。经市财政审核,人大审议通过,共安排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金4711万元。 我局在浙江省大救助平台上对享受补贴的人员进行申请、审批、变更、退出等进行动态管理,对符合条件的补贴对象每月定期发放补贴资金。 三、困难残疾人生活补助 根据《浙江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办法》中关于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相关规定,对我市困难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 我局根据24年实际补贴人数及补贴标准,结合人数及标准的预期上浮情况,申请安排25年度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2311万元。经市财政审核,人大审议通过,共安排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资金2311万元。 我局在浙江省大救助平台上对享受补贴的人员进行申请、审批、变更、退出等进行动态管理,对符合条件的补贴对象每月定期发放补贴资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