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04026/2025-277545
组配分类 部门预算 发布机构 市应急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25-03-1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瑞安市应急管理局2025年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25- 03- 11 15: 12: 00 浏览次数: 来源: 办公室
字体:[ ]

目录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5年瑞安市应急管理局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瑞安市应急管理局2025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瑞安市应急管理局2025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瑞安市应急管理局2025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瑞安市应急管理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瑞安市应急管理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瑞安市应急管理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瑞安市应急管理局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瑞安市应急管理局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瑞安市应急管理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5年瑞安市应急管理局部门(单位)预算表

(一)2025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5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5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5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5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5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2025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表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各级各单位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贯彻实施相关法律法规,组织编制市级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拟订相关政策、规程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3.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全市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并指导预案演练。检查指导市直有关单位和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应急预案的制定和落实,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4.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生产安全事故、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5.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市委、市政府组织开展一般及以上事故和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6.统一协调指挥全市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武警部队、驻瑞温州市级及以上专业救援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7.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统筹指导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负责消防、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并推动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按市委、市政府要求,组织统筹、协调指挥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承担灾害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负责监督管理消防工作,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8.指导协调森林火灾、水旱灾害、雨雪冰冻、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9.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中央、省级、温州市级下拨和瑞安市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10.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市直有关单位和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11.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工矿商贸行业省部属、温州市属在瑞和市属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配合相关部门监督检查生产、存储危险化学品单位在关停或搬迁过程中的危险化学品及储存设施和生产装置处置情况。

12.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并指导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13.开展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方面的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跨区域救援工作。

14.制定全市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市商务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15.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以及信息化建设工作。

16.组织执行国家应对特别重大灾害指挥部,省、温州市应对重大、较大灾害指挥机构的指示、命令。承担市应对一般灾害指挥机构日常工作,协调各指挥机构成员单位的相关工作。指导各乡镇(街道)对应指挥机构的工作。

17.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8.职能转变。加强、优化、统筹全市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一是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提高全市应急管理水平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提升公众知识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实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三是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较大以上安全事故。

19.有关职责分工。瑞安市应急管理局负责统一组织、统一指挥、统一协调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统筹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依法承担相关行业领域的灾害监测、预警、防治及保障工作。

(1)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利局等部门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

瑞安市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编制全市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并指导预案演练。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指导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组织协调一般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作出决定;协助市委、市政府组织开展一般及以上事故和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导协调相关部门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利局、市气象局等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负责森林火情监测预警综合性工作,发布森林火险、火灾信息。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指导开展森林防火巡护、野外用火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和督促检查等工作。

市水利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洪抗旱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台风暴潮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监督并落实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对重要水工程的应急调度工作。

必要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利局等部门可以提请瑞安市应急管理局,以市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2)与市商务局在救灾物资储备方面的职责分工

瑞安市应急管理局负责提出市级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作出动用中央、省级、温州市级调拨的救灾物资和瑞安市级救灾物资的决策。组织编制市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会同市商务局等部门确定年度购置计划,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

市商务局根据市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年度购置计划,负责中央、省级和温州市级调拨救灾物资以及瑞安市级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瑞安市应急管理局的动用指令按程序负责组织调出。

(3)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分工

瑞安市应急管理局履行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责,负责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市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各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责任体系要求,依法具体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瑞安市应急管理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局属市应急管理信息中心、局属市应急管理监察大队、局属市应急指挥中心和局属市应急管理宣传教育中心单位预算。

二、2025年瑞安市应急管理局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瑞安市应急管理局2025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瑞安市应急管理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上年结转结余;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瑞安市应急管理局2025年收支总预算2397.93万元。

(二)关于瑞安市应急管理局2025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瑞安市应急管理局2025年收入预算2397.93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3517.26万元,下降59.5%,主要是预算安排收入减少。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287.43万元,占95.4%;上年结转结余110.5万元,占4.6%。
  (三)关于瑞安市应急管理局2025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瑞安市应急管理局2025年支出预算2397.93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3517.26万元,下降59.5%,主要是预算安排支出减少。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4.71万元、农林水支出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8.73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035.49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1939.98万元,占80.9%;日常公用支出172.38万元,占7.2%;项目支出285.57万元,占11.9%。

年终结转结余0万元。

(四)关于瑞安市应急管理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瑞安市应急管理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397.93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397.9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4.71万元、农林水支出9万元、交通运输支出138.73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035.49万元。

(五)关于瑞安市应急管理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瑞安市应急管理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397.93万元,比上年执行数3517.26万元,下降59.5%,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减少。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4.71万元,占8.9%;农林水支出9万元,占0.4%;住房保障支出138.73万元,占5.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035.49万元,占84.9%。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42.0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行政事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71.0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行政事业人员职业年金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1.6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活动费。

(4)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9万元,主要用于自然灾害应急救援队伍装备购置。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138.7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住房公积金单位负担支出。

(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1521.5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工资奖金支出及公用经费。

(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灾害风险防治(项)20.69万元,主要用于各类灾害风险防范和治理支出。

(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安全监管(项)34.46万元,主要用于安全生产监管支出。

(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应急救援(项)5万元,主要用于安全生产、自然灾害等应急救援支出。

(1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应急管理(项)16.28万元,主要用于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范治理、应急救援的宣传、培训、演练支出。

(1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37.3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的工资奖金支出及公用经费。

(1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其他应急管理支出(项)197.66万元,主要用于避灾场所建设支出和物资装备购置支出。

(1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地震事务(款)地震监测(项)2.48万元,主要用于地震台站运行和维护支出。

(六)关于瑞安市应急管理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瑞安市应急管理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112.36万元,其中:

人员支出1939.9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医疗费补助。

日常公用支出172.38万元,主要包括:医疗费、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租赁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七)关于瑞安市应急管理局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持平。

(八)关于瑞安市应急管理局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持平。

(九)关于瑞安市应急管理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瑞安市应急管理局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4.9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07万元,增长(下降) 4.1%,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5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等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2025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2.0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98万元,下降32.0%。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单位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俭,严控公务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22.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1万元,下降0.4%。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2.9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新能源汽车充电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1万元,下降0.4%,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瑞安市应急管理局本级等1家行政单位以及市应急管理行政执法队、市应急指挥中心等2家参公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02.6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71万元,下降1.6%,主要是2024年年末年人员数较上年少1人,公用经费按在编每人每年1.71万预算安排。

2.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瑞安市应急管理局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瑞安市应急管理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1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7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5年瑞安市应急管理局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共计4个一级项目,涉及当年资金285.57万元。同时,将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开展绩效自评。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详见“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表”。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上年结转结余:包括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财政专户管理结转结余和单位资金结转结余。

3.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新能源汽车充电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指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10.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反映用于林叶草原有害生物灾害防治、森林草原防火等方面的支出。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灾害风险防治(项):指组织、指导、协调各类风险灾害防范治理方面的支出。

1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安全监管(项):指安全生产监管方面的支出。

1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应急救援(项)):指安全生产、自然灾害应急救援方面的支出。

1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应急管理(项):指应急管理的法律法规制定修订,应急预案演练、协调保障等方面的支出。

1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含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其他应急管理支出(项):指上述项目外的其他应急管理方面的支出。

1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地震事务(款)地震监测(项):反映地震和火山监测台站、台网等设施建设和运行维护,观测设备的购置、维护和技术升级,地震观测工作等方面的支出。


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瑞安市应急管理局).xls


【返回顶部】【打印本稿】【关闭本页】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