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市鑫合油管厂:
我局于2025年3月11日作出《举证通知书》(编号:[2025]00464),现因我局无法采用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向你单位送达上述法律文书。现根据《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将《举证通知书》(编号:[2025]00464)予以公告送达。公告期三日,公告期满后,视为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