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04012/2025-277723
组配分类 其他业务公告公示 发布机构 市人力社保局
生成日期 2025-03-1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决定履行催告书》送达公告
发布日期: 2025- 03- 13 14: 11: 06 浏览次数: 来源: 办公室(人力社保信息化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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骆一峰:

我局于2025年3月3日作出《行政决定履行催告书》(瑞人社监催告字〔2025〕第000002号),现因无法与你取得联系,我局无法采用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向你送达上述法律文书。现根据《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将《行政决定履行催告书》(瑞人社监催告字〔2025〕第000002号)予以公告送达。公告期三日,公告期满后,视为送达。

附件:《行政决定履行催告书》(瑞人社监催告字〔2025〕第000002号)


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3月13日


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行政决定履行催告书

瑞人社监催告字〔2025〕第000002号

骆一峰:

本机关于2024年9月4日对你(单位)送达瑞人社监理决字〔2024〕第  000004号《行政处理决定书》,要求你(单位)于2024年10月15日16时36分 支付陈前遂工资1000.00元,赔偿金500.00元,左艳娥工资576.00元,赔偿金288.00元 ,而你(单位)至今未履行该义务。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五条、第五十四条的规定,作如下催告:

1 .请于本催告书送达之日起 10  日内履行以下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 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 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 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 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 · ·”。 支付陈前遂工资1000.00元,赔偿金500.00元,左艳娥工资576.00元,赔偿 金288.00元。

2 .如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该义务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法院强 制执行。

3 .你(单位)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如对履行该义务有陈述、申辩意 见,请在接到本催告书之日起三日内向本机关提出。逾期不陈述、申辩的, 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4.本机关联系方式:联系人:孙万春、涂建胜,联系地址:瑞安市东山经济开发区海关二楼,联系电话:057765006575。




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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