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瑞安市第七中学建设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25- 03- 26 10: 27: 59 浏览次数: 来源: 瑞安市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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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市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瑞安市第七中学建设工程

初步设计的批复

 

瑞安市第七中学:

你单位《关于要求审批瑞安市第七中学建设工程初步设计的函》及相关附件收悉。我局于2025年2月24日发起会商,有关职能部门对该工程初步设计文本进行了审查并反馈意见,设计单位根据各部门的审查意见对文本进行了修改和完善。根据瑞发改投〔2025〕25号、用字第3303812025XS0010566号、工程概算审核报告书、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及总平面批复等文件,现就其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浙江嘉华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的该工程初步设计。

二、建设规模和内容

该学校总建筑面积38061㎡。新建地上建筑面积35520.86㎡,包括教学综合楼、体育馆、图书行政楼、宿舍、食堂、门卫、小剧场及其他。另新建地下建筑面积2540.14㎡。绿地面积12757㎡,容积率0.97,建筑密度25%,绿地率35%,机动车停车数量115辆,非机动车停车数量69辆。相关配套设施按相关规定同步建设。

三、项目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投资概算为2093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848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458万元,预备费997万元,建设所需资金由市财政投资拨款解决。

四、项目选址及用地

项目位于瑞安市高楼镇,沿溪路以东,龙腾路以西,学前路以北,规划总用地面积36446.65㎡。

五、招标方式

瑞安市第七中学为该工程项目法人,项目施工、采购、监理等应按照招标投标的有关规定进行公开招标。

六、施工图设计严格执行国家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

七、其他

(一)请根据建筑、结构、节能、环保、消防、教学等各方面有关规定的要求,对项目进行必要的优化与补充,并做好与相关部门的对接沟通。

(二)项目要贯彻科学规范、生态环保、经济合理的设计原则,确保设计内容合理完整,概算编制准确齐全。

(三)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第二十三条的有关规定,除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投资原则上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投资概算。

 

瑞安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2月24日

 

附注:投资项目执行唯一代码制度,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现投资项目“平台受理、代码核验、办件归集、信息共享”。请项目业主准确核对项目代码并根据审批许可文件及时更新项目登记的基本信息。

 

抄送: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资规局、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温州市生态环境局瑞安分局、高楼镇人民政府、温州公用事业发展集团瑞安水务有限公司、市供电局、通发办。

瑞安市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25年2月24日印发

项目代码:2501-330381-04-01-928412

瑞发改投(2025)40号】批复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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