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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5年度水库大坝等水利工程防汛安全管理责任人名单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5- 03- 27 15: 40: 45 浏览次数: 来源: 瑞安市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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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属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落实水库大坝、水闸、堤防(海塘)、海塘口门、山塘和农村水电等水利工程安全管理责任制,根据《浙江省水利工程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及《浙江省水利厅关于落实 2025 年度水利工程安全管理责任人和蓄滞洪区防汛责任人的通知》(浙水运管〔2025〕1号)的要求,现将小型水库大坝、重要山塘大坝、重要水闸(泵站)、重要堤防(海塘)、海塘口门和农村水电等工程安全管理责任人名单(见附件)予以公布。如遇责任人变动,新任者即为责任人,并将变更的名单通过OA反馈到市水利局。各单位要在4月11日前,将水利工程上设置的防汛安全管理责任人牌按照本次公布的名单,更新完毕。

各有关乡镇、街道及市直属有关单位要进一步落实水库(山塘)大坝、水闸(泵站)、堤防(海塘)、海塘口门安全及农村水电管理责任制,明确各责任主体的安全管理责任,将责任落实到人,做好辖区内水库(山塘)大坝、水闸(泵站)、堤防(海塘)、海塘口门及农村水电的安全管理工作,各工程主管部门和管理单位要切实落实具体措施,确保安全度汛。

附件:1.2025年水库安全责任人名单.xlsx

2.2025年山塘安全责任人名单.xlsx

3.2025年水闸安全责任人名单.xlsx

4.2025年堤防安全责任人名单.xlsx

5.2025海塘安全责任人名单.xlsx

6.2025年水电站责任人名单.xls

瑞安市水利局

2025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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