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你点我检”食品监督抽检情况的通告(2025年10号) |
一、检测情况 近期,瑞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的产品主要针对食用农产品、乳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饮料、粮食加工品、蔬菜制品、调味品、肉制品等9类食品97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合格93批次、不合格4批次(见附件)。不合格项目涉及农兽药残留、质量指标等。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二、不合格食品情况 1.瑞安市董兰超市(个体工商户)销售的鲜鸡蛋,氟苯尼考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2.瑞安市兴华农贸市场赵章淼(个体工商户)销售的鮸鱼,氯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3.瑞安市徐良用蔬菜店销售的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4.瑞安市斯发海鲜干货店(个体工商户)销售的鮸鱼干,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不合格项目分析 氟苯尼考:氟苯尼考(florfenicol)是一种兽医专用酰胺醇类广谱抗菌药,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的猪、鸡及鱼的细菌性疾病,尤其对呼吸系统及肠道感染疗效显著。氟苯尼考一般是通过饲料添加或者畜禽疾病治疗导致畜禽体内残留的积累。长期食用氟苯尼考残留超标的蛋品,对人体健康有一定风险。GB 31650.1-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41种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规定鲜鸡蛋中氟苯尼考的最大允许限为10µg/kg。鲜鸡蛋中氟苯尼考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企业的鸡饲料添加或者家禽疾病治疗中,使用的氟苯尼考残留积累在家禽体内,进而传递至蛋品中。 氯霉素:氯霉素是一种酰胺醇类抗生素,抑菌效果好且相对廉价,目前仍有少数生产企业将其用于家禽、畜类中。长期大量摄入氯霉素残留量超标的食品,可能在人体内蓄积,产生耐药并对同类药物有交叉耐药,引起胃肠道症状、肝功能异常等,对人体健康产生负面影响。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250号《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规定鮸鱼中不允许添加氯霉素。鮸鱼中检出氯霉素的原因,可能是养殖过程中饲料内违规添加氯霉素,目的是为了防止鱼虾生病,同时缩短养殖周期。也可能是为了其在运输过程中保持活力。或者是饲养海鲜产品的水质出现外源性污染。 噻虫胺:噻虫胺(clothianidin),具有触杀、胃毒作用的烟碱类杀虫剂。少量的农药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噻虫胺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规定生姜中噻虫胺的最大允许限为0.2mg/kg。生姜中噻虫胺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 过氧化值(以脂肪计):过氧化值是油脂酸败的早期指标,主要反映油脂被氧化的程度。该指标不合格一般不会对人体的健康产生损害,但过多食用,严重时会导致肠胃不适、腹泻等症状。《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动物性水产制品》(GB 10136-2015)规定鮸鱼干中过氧化值(以脂肪计)的最大允许限为0.6g/100g。鮸鱼干中过氧化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鱼本身不新鲜、产品用油变质或产品在储存过程中环境条件控制不当而导致产品酸败,过氧化值超标。 四、核查处置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责成各属地所(分局)相关单位依法予以查处。要求立即停止生产、销售、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确保后处理到位并根据实际情况积极开展追溯工作。其他经销与本次监测被判定不合格食品相同品牌、相同货品、相同批号食品的,也应立即停止销售,主动撤柜,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特此通告。 附件1: 附件2: 瑞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3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