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年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施教区户籍生第二次信息发布的通知 |
各教育学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建立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户籍生入学信息发布和预警机制的指导意见》(浙教基〔2018〕100号)精神,按照《瑞安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瑞教义〔2018〕479号)要求,决定开展公办学校2025年招生施教区户籍生第二次信息发布工作。 一、做好排摸工作。排摸数据截止于2025年3月20日。数据将于近日转交各教育学区和直属学校。教育学区、学校务必按照信息保密要求,专人专机,落实信息安全责任。各学校领到数据后,根据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判别是否属于本校施教区范围,并在表格后一列填报学校名称。 二、做好数据上报。3月底前,学校需上报两张表格,分别为原始数据表格(需填报学校名称)和数据统计表(另发)。学区属学校报送教育学区审核汇总后统一上报市教育局义教科;直属学校直接上报市教育局义教科。安阳实验中学、安阳实验小学、马鞍山实验小学、隆山实验小学、集云实验学校、市实验小学、外国语小学、瑞祥实验学校、万松实验小学和毓蒙中学等10所学校,及乡镇(街道)中心学校须排摸2025年、2026年和2027年近三年入学户籍生人数;其他学校排摸2025年入学户籍生人数。 三、做好信息发布。4月2日前,主城区10所学校及乡镇(街道)中心学校发布信息参照附件1模板,其他学校参照附件2模板,经市教育局、教育学区审核后,通过学校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发布信息。主城区10所学校统一时间发布。 联系人:徐老师,联系电话:666465(教育网)。 附件:1.瑞安市**学校2025年招生施教区户籍生人数第二次信息发布 2.瑞安市**学校2025年招生施教区户籍生人数第二次信息发布 瑞安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5年3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