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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01008003004099/2025-279217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成文日期:
  • 2025-04-10
  • 发布机构:
  • 云周街道
  • 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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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云周街道合用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5- 04- 10 15: 42: 41 浏览次数: 来源: 云周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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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根据2024年云周街道总体消防水平,合用场所为主要短板。为进一步提高云周街道消防整治质量,切实提升辖区消防安全,优化工作方式,开展针对合用场所消防整治专项行动。

二、出台依据

温州市《关于开展基层应急消防治理体系建设攻坚年行动的通知》(温委办发〔2023〕70号)瑞安市《关于开展基层应急消防治理体系建设攻坚年行动的通知》(瑞委办发〔2024〕4号)

三、制定目的

为加快补齐街道应急和消防力量短板,夯实街道应急管理和消防工作基础,进一步健全街道应急消防管理体系,不断提升街道应急消防管理能力。

四、制定主体

云周街道办事处

五、主要内容

(一)整治时间安排

全面排查摸底阶段(即日起至2025年2月28日)

1. 全面排查:以各村社的网格力量为主、驻村干部及应消站人员力量协同,采取分组排查、分片包干等方式,以“村社—网格—门牌号”形式逐一进行地毯式排查。

2. 建立台账:对排查出来的情况逐户逐房逐间如实填写《瑞安市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检查记录表》(附件1),建立“一户一表”工作机制,彻底摸清合用场所底数及存在隐患情况,全面建立底数清单、隐患清单、责任清单,定期照单对账、照单销账。同时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以村社为单位填写《云周街道消防安全不放心合用场所清单》。

集中攻坚整治阶段(2025年3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

各片区、村社、网格结合排查摸底阶段掌握的底数情况,稳步推进专项整治工作。严格按照“整治全覆盖、隐患零容忍”的原则,紧紧围绕防火分隔措施不到位、安全疏散不满足标准、违规用火用电用气、违规住人、违规搭建使用夹层、消防设施器材缺失损坏等突出隐患问题开展联合整治。对不具备消防安全基本条件的单位场所,果断采取措施,立即将住宿人员迁出。对经整改仍不符合要求的要求其继续整改。

常态化监管阶段(2025年5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各村社、各网格对前期排查整治过的合用场所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对问题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核查“是否逐项消除消防安全隐患”“重大隐患是否完全清零”“是否实现消防安全本质提升”。要归类分析隐患问题清单,研究制定长效管理措施,强化日常动态监管,巩固拓展治理成果,切实形成消防安全治理长效机制,确保不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

六、注意事项

各村社在排查整治过程中要真正做到“排查全覆盖,隐患零容忍”,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要做到“七个一律”,即凡是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三合一场所,达不到消防安全技术要求的,一律将住宿人员迁出,拒不迁出的,责令停产停业;凡是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达不到消防安全要求,必须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临时查封;凡是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设计、敷设、维护保养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的,必须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一律依法停止使用并处罚款;凡是楼内、屋内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或充电的,必须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一律依法清理;凡是人员密集场所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的,一律责令立即拆除;凡是建筑消防设施损坏、擅自关停及不能正常运行的,一律依法从重处罚;凡是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一律提请政府挂牌督办。

七、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解读机关:瑞安市云周街道办事处

解读人:党政综合办公室

联系方式:0577-66855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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