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4089/2025-279232 | ||
组配分类 | 其他业务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市财政局 |
生成日期 | 2025-04-1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关于开展2025年代理记账机构年度备案工作的通知 |
各代理记账机构: 为按时做好代理记账机构年度备案工作,按照《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5年代理记账机构年度备案及监管工作的通知》(浙财会〔2025〕11号)相关规定,现将我市2025年代理记账机构年度备案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备案对象 2024年12月31日前,我市已取得代理记账资格的代理记账机构101家和已办理备案登记的分支机构33家。 二、备案方式 鉴于自2024年7月15日起,浙江省代理记账行业管理相关业务已转入财政部全国代理记账行业监管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全国监管服务平台,网址:https://dljz.mof.gov.cn/#/homePage)办理,2025年浙江省的年度备案工作直接通过全国监管服务平台向财政部进行备案,不再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在线办理。 通过全国监管服务平台“机构用户”登录后,可点击进入右侧“帮助中心-操作手册及演示视频”,下载《代理记账机构用户工作手册》,查阅“第4章 年度备案”确认具体操作说明。 三、备案材料 代理记账机构应严格按照《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8号)第十六条,向审批机关报送代理记账机构基本情况、专职从业人员变动情况,并对备案信息真实性、规范性、完整性负责。 对于代理记账机构提交的备案材料不符合要求的,财政部门将予以退回,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于未按要求进行年度备案的,财政部门将责令其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列入重点关注名单并向社会公示,提醒其履行有关义务;对于已取得代理记账许可证书但未能持续符合代理记账资格条件的,财政部门将责令其在60日内整改,逾期仍达不到规定条件的,由财政部门撤销其代理记账资格。 四、备案时间 截至2025年4月30日。 五、咨询联系方式 在备案过程中如遇问题,可及时与有关部门和单位联系。 有关代理记账机构年度备案业务问题,建议联系瑞安市财政局,工作时段咨询电话:0577-65827883、0577-65827769。 有关全国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操作等技术问题,建议联系运维公司,技术支持电话:010-53655975、010-53655976。 瑞安市财政局 2025年4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