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瑞安市城乡医保“两慢病”基层门诊用药全额保障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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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医疗机构: 现将《瑞安市城乡医保“两慢病”基层门诊用药全额保障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瑞安市医疗保障局 瑞安市财政局 瑞安市卫生健康局 2025年4月1日 瑞安市城乡医保“两慢病”基层门诊用药全额保障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为提升我市城乡医保高血压、糖尿病“两慢病”患者医疗保障水平,推动规范管理、规范治疗,切实减轻“两慢病”患者医疗费用负担,经温州市医保部门批准,现决定在我市开展城乡医保“两慢病”基层门诊用药全额保障试点工作,具体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城乡医保“两慢病”基层门诊用药全额保障工作,减轻“两慢病”患者医疗费用负担,规范“两慢病”患者的治疗,增强“两慢病”患者规范用药意识,从而有效提升“两慢病”患者的血压、血糖控制率,有效控制并发症,降低致残率和死亡率。 二、保障内容 (一)保障对象 满足以下条件的“两慢病”患者可享受门诊用药全额保障政策: 1.试点范围:陶山镇、桐浦镇、湖岭镇、林川镇、芳庄乡、马屿镇、曹村镇、高楼镇、平阳坑镇、北麂乡等10个乡镇; 2.试点乡镇年龄在60周岁及以上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患者; 3.被确诊为高血压、糖尿病,需进行药物控制的患者; 4.已与试点乡镇所在辖区基层医疗机构完成家庭医生有效签约,并建立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和慢病专项档案。 (二)药品保障 根据瑞安市城乡医保“两慢病”患者在基层门诊用药习惯,以及省医保药品目录中“两慢病”治疗用药,确定瑞安市城乡医保“两慢病”基层门诊全额用药保障目录。目录中药品主要以集采中选药品为主,包括12种高血压治疗药品、8种糖尿病治疗药品(具体目录见附件1)。同时结合药品集采最新政策和临床实际需求,同步建立目录动态调整机制。 (三)服务项目保障 符合保障对象条件的患者在家庭医生签约机构就诊还可享受以下保障项目: 1.全年免费提供血压检测12次; 2.全年免费提供血糖检测6次; 3.全年免费提供肝肾功能检测1次; 4.全年免费提供眼底检查1次; 5.签约医疗机构提供的其他增值服务。 (四)费用保障 使用门诊用药全额保障的对象,单一“两慢病”患者当年城乡门诊可报限额从1500元调整至1200元;合并“两慢病”患者当年城乡门诊可报限额从1500元调整至1000元。其免费药品清单中用药的费用不计入当年门诊合规费用限额,全额由城乡医保基金另外支出。 城乡医保“两慢病”全额保障对象中途退出保障人员范围的,当年待遇不再调整。 三、定点医疗机构 提供全额保障用药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为试点乡镇的基层卫生院。 四、申请流程 2025年城乡医保“两慢病”全额保障人员认定集中受理期为4月1日至4月30日。符合条件的“两慢病”患者向试点乡镇辖区的基层卫生院提交试点意愿征询书(附件2),基层卫生院对申请人员名单进行初审后报医保部门审核,医保部门将审核通过人员纳入保障对象范围。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医保部门牵头组建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工作的组织领导;卫生健康部门牵头组建工作专家组,加强对工作的业务指导。各相关基层医疗机构要相应成立工作专班,确保该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加强宣传动员。通过网络媒体、全科门诊、宣传栏、上门入户等形式向试点区域范围内居民宣传政策、意义和适用范围,提升政策知晓范围,同时对未纳入保障范围的对象,要做好沟通解释工作。 (三)加强督导核查。医保部门会同卫生健康部门、财政部门不定期组织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导。发现弄虚作假、套取资金等行为的,对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进行严肃追责;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 六、其他 本方案自2025年4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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