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1008003004001/2025-278698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成文日期:
  • 2025-03-27
  • 发布机构:
  • 瑞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有效性:
  •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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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瑞安市村邮员选聘管理办法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5- 04- 02 14: 44: 13 浏览次数: 来源: 瑞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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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为规范村邮员选聘管理,提升农村地区邮政服务效能,保障农村居民基本用邮权益,推进城乡邮政公共服务均等化,支撑乡村全面振兴,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制定依据

主要依据《关于加强邮政普遍服务推进村邮站和信报箱建设的意见》(浙发改社会〔2010〕1106号)《关于印发浙江省村邮站建设和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浙邮管〔2011〕12号)《温州市村邮站建设和运营管理办法(试行)》(温政办〔2012〕220号)有关规定。

三、制定目的

1.规范管理:明确村邮员选聘标准、职责分工及考核机制。

2.服务保障:确保农村居民享受函件、报刊投递等基本服务,拓展代缴费用、物资配送等便民业务。

3.权责明晰:厘清社区(行政村)、邮政企业、乡镇(街道)及市邮政管理局的监管职责。

四、制定主体

瑞安邮政管理局

五、主要内容

(一)村邮站分类

1.一类站:仅提供函件、报刊、包裹投递等基本服务。  

2.二类站:增加手工收寄业务(信函、包裹、报刊)。  

3.三类站:依托信息化平台,拓展代缴费用、票务代理等综合服务。

(二)选聘条件

年龄18-65周岁(山区、海岛可放宽),初中及以上学历,无财政保障职务(如村干部)。需具备责任心、诚信守法及服务意识。

(三)职责分工

1.社区(行政村):负责选聘、签订责任书、日常管理。

2.邮政企业:业务培训、考核打分及提出人员调整建议。  

3.乡镇(街道):落实补贴发放、协调运营问题。

(四)报酬标准

一类站500元/月、二类站600元/月、三类站700元/月,每增投一村加110元/月。含人身意外保险费用,拓展业务另计酬金。

(五)退出机制

年龄超标、考核不合格、违规操作、主动退出等情形需及时清退,并退回违规领取的报酬。

六、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严禁村干部兼职,乡镇(街道)需严格审核人员资质。

2.动态考核:邮政企业按月考评,连续两次不合格者终止聘用。

3.资金监管:确保财政补贴专款专用,不得挪用或延迟发放。

4.责任落实:社区、乡镇、邮政企业需协同监督,保障服务质量和人员合规性。

七、一问一答

问:哪些人不能担任村邮员?

答:现任村书记、主任等财政保障人员,年龄超65周岁(特殊情况除外),或曾有违法违规记录者。

问:什么情况下会被清退?

答:考核连续两次不合格、年龄超标、违规操作(如泄露通信隐私)或主动申请退出。  

八、关键词诠释

1.村邮员:专职或兼职从事村邮站邮件投递及代办服务的人员。

2.退出机制:因年龄、考核、违规等原因终止聘用的程序,违规者需退回报酬。

九、实施时间

本办法自2025年5月10日起施行。

十、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解读机关:瑞安邮政管理局

政策咨询:普遍服务科(联系方式:0577-66602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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