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瑞安市村邮员选聘管理办法的通知》政策解读 |
一、制定背景 为规范村邮员选聘管理,提升农村地区邮政服务效能,保障农村居民基本用邮权益,推进城乡邮政公共服务均等化,支撑乡村全面振兴,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制定依据 主要依据《关于加强邮政普遍服务推进村邮站和信报箱建设的意见》(浙发改社会〔2010〕1106号)《关于印发浙江省村邮站建设和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浙邮管〔2011〕12号)《温州市村邮站建设和运营管理办法(试行)》(温政办〔2012〕220号)有关规定。 三、制定目的 1.规范管理:明确村邮员选聘标准、职责分工及考核机制。 2.服务保障:确保农村居民享受函件、报刊投递等基本服务,拓展代缴费用、物资配送等便民业务。 3.权责明晰:厘清社区(行政村)、邮政企业、乡镇(街道)及市邮政管理局的监管职责。 四、制定主体 瑞安邮政管理局 五、主要内容 (一)村邮站分类 1.一类站:仅提供函件、报刊、包裹投递等基本服务。 2.二类站:增加手工收寄业务(信函、包裹、报刊)。 3.三类站:依托信息化平台,拓展代缴费用、票务代理等综合服务。 (二)选聘条件 年龄18-65周岁(山区、海岛可放宽),初中及以上学历,无财政保障职务(如村干部)。需具备责任心、诚信守法及服务意识。 (三)职责分工 1.社区(行政村):负责选聘、签订责任书、日常管理。 2.邮政企业:业务培训、考核打分及提出人员调整建议。 3.乡镇(街道):落实补贴发放、协调运营问题。 (四)报酬标准 一类站500元/月、二类站600元/月、三类站700元/月,每增投一村加110元/月。含人身意外保险费用,拓展业务另计酬金。 (五)退出机制 年龄超标、考核不合格、违规操作、主动退出等情形需及时清退,并退回违规领取的报酬。 六、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严禁村干部兼职,乡镇(街道)需严格审核人员资质。 2.动态考核:邮政企业按月考评,连续两次不合格者终止聘用。 3.资金监管:确保财政补贴专款专用,不得挪用或延迟发放。 4.责任落实:社区、乡镇、邮政企业需协同监督,保障服务质量和人员合规性。 七、一问一答 问:哪些人不能担任村邮员? 答:现任村书记、主任等财政保障人员,年龄超65周岁(特殊情况除外),或曾有违法违规记录者。 问:什么情况下会被清退? 答:考核连续两次不合格、年龄超标、违规操作(如泄露通信隐私)或主动申请退出。 八、关键词诠释 1.村邮员:专职或兼职从事村邮站邮件投递及代办服务的人员。 2.退出机制:因年龄、考核、违规等原因终止聘用的程序,违规者需退回报酬。 九、实施时间 本办法自2025年5月10日起施行。 十、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解读机关:瑞安邮政管理局 政策咨询:普遍服务科(联系方式:0577-666020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