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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市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解读
发布日期: 2025- 05- 21 09: 46: 55 浏览次数: 来源: 瑞安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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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瑞安市教育局印发了《瑞安市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为了更好地宣传招生政策,为广大学生和家长提供便民服务,现将《方案》出台背景、主要内容、政策调整、网络报名方式及部分条款解读说明如下:

一、出台背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等法律法规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5)的通知》(教基厅函〔2025〕5号)、《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推进阳光招生专项行动做好2025年义务教育及学前教育招生入学(园)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5〕58号)和《温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推进阳光招生专项行动做好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及学前教育招生入学(园)工作的通知》(温教办基〔2025〕22号)等文件精神,在总结往年我市“阳光招生”工作经验基础上,集思广益起草了《方案》。

去年7月份开始,市教育局就加紧谋划招生工作,积极做好前期调研,分别听取教育学区、学校等意见,广泛征求社会、相关部门和镇街意见建议,完成网络公示,做好风险评估,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公办学校分别于今年1月初和4月初发布户籍生排摸预警信息;4月份开展了城区16所学校新生入学信息登记工作。去年下半年以来,先后5次向市领导专题汇报研究。《方案》先后经市政府常务会和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

二、主要内容

该方案包括一个主文本和七个附件。主文本内容包括招生原则、招生对象和要求、招生批次和时间、招生程序和方式、公办学校招生有关政策说明、招生计划、招生纪律、招生咨询(监督)电话及其他说明等九部分。七个附件分别是:1.瑞安市安阳实验中学(本部)等五所学校招生政策相关规定;2.瑞安市实验小学等五所学校招生政策相关规定;3.2025年瑞安市部分学校新生入学统筹办法;4.2025年瑞安市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5.2025年瑞安市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市民随迁子女招生工作实施办法;6.2025年瑞安市人才(企业人才)子女优待入学实施细则;7.2025年瑞安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秋季招生计划。

三、政策调整情况

今年义务教育招生政策较2024年基本保持不变,微调的政策是优化超计划学校学生统筹学校、民办学校招生及新市民随迁子女入学优待等。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坚持围绕“阳光、便民、高效”原则,继续践行“最多跑一次”改革,对相关条款作适当调整,更加体现公平、公正。

(一)优化超计划学校学生统筹学校。集云实验学校(小学部)、安阳实验小学、马鞍山实验小学和隆山实验小学等4所小学(小学部)统筹学校,由去年6所增加为9所,增加的学校为瑞安市实验小学、瑞安市阳光小学、瑞安市毓蒙小学和瑞安市莘塍实验小学等4所,减少的学校为瑞安市教育发展研究院附属小学(该校已有施教区并且学位已满)。

(二)优化民办学校招生流程。民办学校招生录取时,因个别学生放弃或弄虚作假等被取消预录取资格空出的学位不再递补。空余的学额,经市教育局同意,可由学校补录。

(三)优化新市民随迁子女入学优待。经市公安局、市新居民服务中心多次研究协商,今年起新市民积分全市排序前200名(去年为前100名),优先安排到教育学区内温州市级办学水平二级及以上学校就读。

(四)君子石小学正式启动独立招生。2025年起,瑞安市君子石小学(瑞安市教研院附属小学君子石校区)开始独立招生,但在新建校舍未投用前,仍暂借瑞安市阳光小学办学。

四、网络报名方式说明

2025年,我市继续统一使用“温州市义务教育招生管理系统”(以下简称“招生管理系统”),实现招生平台与温州大数据、学籍管理系统无缝对接。网络报名时间初中为6月11日至13日(9:00-21:00),小学为6月13日至15日(9:00-21:00)。系统可能由于同时登录人数过多出现网络拥堵卡顿现象,报名过程中如出现系统异常问题可稍后重新登录再试。在系统开放的任意时间内完成网络报名即可,完成报名操作的具体时间不影响录取。符合全市公办学校施教区前三批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及已取得积分的新市民随迁子女,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对应公办学校报名。如需就读民办学校的,根据学生(家长)意愿,须同时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民办学校报名(只能选报瑞安市域内1或2所民办学校)。

网络报名前,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手机先安装“浙里办”APP,同时注册账号,已经注册账号无需重复注册。网络报名时,可选择以下两种方法中的一种完成信息填报。同时准备相关材料证明原件,便于拍照上传。

方法一:运行登录手机APP“浙里办”,搜索“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一件事联办”;点击“在线办理”;选择“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进入系统,查看报名须知,再根据提示进行信息填报。

方法二:运行登录手机APP“浙里办”,搜索“入学掌上通”(或选择首页点击“城市”界面,直接选择点击“入学掌上通”),登录“入学掌上通”系统界面后点击“入学服务”中的“义务段入学报名”,选择“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进入系统,查看报名须知,再根据提示进行信息填报。

网络报名成功后,可登录“招生管理系统”实时查询信息,同时系统将第一时间以短信方式发送监护人1手机。其中,参加网络报名公办学校的新市民随迁子女,其审核、录取等信息将在对应教育学区的网站上发布。网络报名具体操作,分别参见施教区公办学校、积分新市民随迁子女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招生报名指南”。“招生报名指南”将在瑞安市教育局官微“瑞安教育发布”上发布。

已经申请取得“入学积分”的新市民随迁子女可以参加公办学校网络报名,选择学校为“**教育学区新市民随迁子女初中”或“**教育学区新市民随迁子女小学”,报名成功审核通过后,由教育学区分批线下统筹安排就读学校。未取得“入学积分”但符合条件的,到对应教育学区线下咨询报名。

五、其他事项说明

(一)具体详细的招生政策,大家可以通过微信公众号“瑞安教育发布”查询,或登录“瑞安市人民政府”,依次进入“政务公开”“教育信息”“招生信息”界面查询。网址:http://www.ruian.gov.cn/col/col1229346319/index.html。

(二)各教育学区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具体的招生实施办法(细则),要根据区域和学校实际情况依照本方案另行制定,报市教育局、教育学区核准备案后予以发布。届时可以登录各教育学区和学校网站(微信公众号)查询。

(三)各教育学区和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须指定专人做好招生政策宣传解释和来访接待工作。

(四)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相关内容未经允许,不得转载,非官方渠道未经确认发布的招生政策信息,与瑞安市教育局无关。敬请广大瑞安市学校施教区学生及其家长,到对应施教区范围内的学校或教育学区现场(或电话)咨询具体招生政策。瑞安市域内新市民随迁子女及其家长,一律到对应教育学区现场(或电话)咨询具体招生政策。

六、社会重点关切问题

(一)公办学校施教区学生招生。

1.祖辈房产入学说明。房屋所有权人为适龄儿童少年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祖辈房产,有三种情况:①当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双方和房产持有人的户籍与上述房屋地址一致,且能提供由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出具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双方的无房产证明,同时户籍迁入及房产登记时间符合入学要求的,凭相关材料证明参加施教区学校第一批对象报名;②当适龄儿童少年的户籍与上述房屋地址一致,但不具备其他条件要求的,凭适龄儿童少年的户口簿参加施教区学校第二批对象报名;③当适龄儿童少年的户籍不在上述房屋地址的,祖辈房产不得作为入学依据,即祖辈房产没有第三批。

2.共同共有房产入学说明。住宅房产共同共有或按份共有的不同户房产,有两种情况:①2016年4月10日前取得住宅房产共同共有且户均建筑面积60平方米以上的,可持房产证(不动产证)和户口簿(户籍迁入及房产取得时间符合入学要求)参加所在施教区学校报名,但只安排一户(建筑面积60平方米以上的)产权人子女就读。②2016年4月10日(含)后取得住宅房产共同共有或按份共有房产证的,须受三个条件限制:一是户均且每户建筑面积达到60平方米及以上;二是提供由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出具的唯一房产证明;三是同一套房产3周年内只安排一户产权人子女就读。同时符合上述条件的,且户籍迁入及房产证取得时间符合入学要求,凭相关材料证明参加施教区学校报名。

3.抵押房产入学说明。房屋在抵押期间的,须提供由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出具的房屋产权证明,户籍迁入及房产取得时间符合入学要求,凭相关材料证明参加施教区学校报名。

4.华侨子女入学说明。持居留证的适龄华侨儿童少年,其报名入学主要有3种情况:

情况一、凭法定监护人户籍房产证入学。结合瑞安实际,法定监护人限于适龄儿童少年的祖父祖母、外祖父外祖母及其成年兄姐。根据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施教区内拥有的户籍和房产报名入学,须出具三类材料:第一类是华侨身份证明,即提供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至少一方)由市委统战部(侨办)出具的华侨身份证明和国外居留证(有效期内);第二类是法定监护人房产和户籍证明,即提供房产证(不动产证)和户口本(与房产地址一致);第三类是与法定监护人关系证明,即提供三代人在同一地址的户口本,或委托书及委托公证书。

情况二、凭父母房产证入学。其父母或本人在学校施教区内拥有房产证(不动产证)的,且父母一方的户籍地址与房屋地址一致,提供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由市委统战部(侨办)提供的华侨身份证明和房产证(不动产证)参加所在施教区学校报名。

情况三、港、澳、台同胞子女和台湾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须出具2类材料:第一类是提供其父母(至少一方)及适龄儿童少年持有的港、澳、台户籍;第二类是提供适龄儿童少年其父母或本人在学校施教区内拥有的房产证(不动产证),参加所在施教区学校报名。

5.期房业主子女入学说明。学校招录施教区前三批对象(包括统筹分流学生和政策优待对象)后尚有空余学额,启动第四批对象招生时,施教区期房业主凭购房合同、全额发票和预告登记证参加第四批第一轮报名。若符合条件报名学生数少于空余学额时,学校如数录取;若符合条件报名学生数超出空余学额时,学校采取摇号录取。届时以学校网站发布通知信息为准。

(二)部分公办学校新生入学统筹(分流)。

1.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因超计划数或其他原因未被录取的第一、二、三批适龄儿童少年,参照《2025年瑞安市部分学校新生入学统筹办法》(文件附件3)相关规定,由市教育局、教育学区统筹安排到片区范围内尚有剩余学额的学校就读。

2.当第一批次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时,根据“住、户一致优先”的统筹办法,实施以房产证(不动产证)和户籍登记时间分别距离限定截止时间的月数相加,从大到小排列顺序予以录取(月数相同时,按天数从大到小排列顺序录取;天数相同时,按户籍迁入时间先后录取);未能录取的学生,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

3.符合招生条件的施教区适龄儿童少年,在网络报名时,必须根据意愿按顺序填满接受统筹学校,否则不能提交。超计划数的学校先统筹安排第一批次学生,再依次统筹安排第二、第三批学生。接受统筹的学校在招录本学校施教区内第一、二、三批次学生后,仍有剩余学额的,根据“志愿优先”原则,依次安排其他学校第一、二、三批学生,额满为止。

4.对文件规定的部分学校统筹对象中,适龄儿童少年由于其他原因不能到接受统筹学校就读的,可以在其具备其他学校入学条件(比如其同时具备其他学校施教区第二或三批条件)的对应施教区学校招收前三批学生后仍有剩余学额的情况下,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回流符合报名条件的学校申请补报;也可以申请回流到其他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收前三批学生后仍有剩余学额的学校申请回流。当同一所学校申请回流的人数超过剩余学额时,也要根据“住、户一致优先”的统筹办法和批次优先的原则予以录取,未能录取的学生只能在原接受统筹学校就读。

5.七年级统筹学生初中毕业高中录取,按照当年高中招生政策有关规定执行。

(三)民办学校招生

一是明确限定范围及对象。我市民办学校招录范围原则上为瑞安市域内的适龄儿童少年,主要包括四类对象:

1.户籍生:即在瑞安市域范围内拥有户籍的。

2.产权生:即其父母或本人在瑞安市域范围内持有房产证(不动产证)的。

3.居住生:即在瑞安市域范围内持有《浙江省居住证》的;若未申领居住证的,须在瑞安市域范围内取得流动人员居住登记凭证。

4.学籍生:即报名初中前已在瑞安市域范围内小学建立六年级学籍的(以电子学籍注册为准)适龄儿童少年。

注:民办学校在上述四类对象招录不足时,经瑞安市教育局同意,由温州市教育局审批,可在温州市域内其他县(市、区)补招。

二是同步报名。网络报名时,每位符合报名对象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根据学生(家长)意愿,可以同时选报瑞安市域内1所或2所民办学校。

任何学校不得通过其他线上或线下报名,没有在“招生管理系统”报名对应民办学校的适龄儿童少年一律不能招录。网络报名截止后,招生管理系统将不再接受相关报名信息的更改。网络报名结束后,市教育局将组织民办学校对网络报名学生进行资格查验,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清退,并通知家长或监护人。经审查发现有问题的,将通知家长补充有效证件。

三是优先录取。符合条件的各类政策优待对象,如需申请就读民办学校的,可按有关规定提前优先录取,并纳入年度招生计划数;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或独立初中和小学为同一举办者的民办学校,其小学部毕业学生可以在学生(家长)自愿基础上直升。具体类别及要求如下:

①协议生:指民办学校或投资主体与我市政府相关部门或功能区管委会等原先订有协议、约定由民办学校负责承接的生源(简称协议生),相关生源按协议约定提前录取,不得选择生源。公办学校委托优质民办学校管理办学的,按公办学校施教区相关政策入学,不得选择生源。

②政策优待生:指符合国家、省和市有关教育优待政策规定的照顾对象子女,及瑞安市高层次人才(企业人才)子女,如需就读民办学校,根据学生和家长意愿,按规定程序申请,提前优先安排入学。

③教职工子女:指民办学校正式聘任并实际工作的教职工子女,以及举办者的直系亲属,如需在本校就读的,经资格审核并公示后,可提前优先照顾入学。须具备以下条件:学校举办者、一线教师子女申请随校就读,提供聘任合同和由学校参保的社保及银行工资发放证明,须在2025年3月31日前取得并一直连续;其他职工子女随校就读,提供聘任合同和由学校参保的社保及银行工资发放证明,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并一直连续。

④直升生:指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或独立初中和小学为同一举办者的民办学校,其小学部毕业学生可以在学生(家长)自愿基础上直升。具有直升资格的学生家长,需规定时间内与学校签订自愿选择或放弃直升承诺书,逾期视同自愿放弃。当报名直升人数不超过初中部招生计划数的,一次性全部录取;当报名直升人数超过初中部招生计划数的,通过电脑随机派位录取,不得选择生源。直升后剩余的学额按民办学校招生录取规则在核准范围内按程序统一招录。

注:民办学校依次优先录取协议生、政策优待生(含“长幼随学”)、教职工子女及小升初直升生。民办学校在网络报名之前,须公布协议生、政策优待生、教师子女及直升生名单,并纳入本年度招生计划数,同时发布电脑随机派位招录剩余计划数。

四是第一轮电脑派位。全市民办学校统一录取时间,当民办学校报名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数时,应一次性全部录取。当民办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依据招生计划和志愿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电脑随机派位将为所有报名对象生成预录取顺序号。全市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集中统一电脑随机派位预录取(具体地点另行通知),由公证处公证人员参与公证,同时邀请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及新闻媒体记者参与,全程接受社会监督。

第一轮缴费确认录取。被民办学校预录取后,需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与签订承诺书,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的视同放弃。若同时报名瑞安市域两所民办学校,且派位顺序号都进入预录取名单(在剩余计划数范围内)时,只能参加“申请学校1”(报名序号较小的)学校录取,系统自动放弃“申请学校2”(报名序号较大的)学校预录取资格,“申请学校2”学校不能录取该学生。

严肃电脑随机派位结果应用。已被民办学校预录取并缴费确认的学生,将在系统中予以锁定,不再参加后续任何学校、任何批次的录取。符合公办入学条件但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将在各自施教区公办学校按程序招录。对于被民办学校预录取后无故放弃的,以及因弄虚作假被取消录取资格的,按各自施教区公办学校招生细则降批次统筹安排入学。

第一轮未招足启动第二轮补招。在瑞安市域范围未招足的民办学校,经瑞安市教育局同意,由温州市教育局统筹,可在温州市域内其他县(市、区)补招一次,补招时每位适龄儿童少年限报1所民办学校(补招时,未被我市民办学校预录取的学生也可以补报)。补报人数不足补招计划数的,直接录取;补报人数超过补招计划数的,要实行电脑摇号录取。

(四)公办学校新市民随迁子女招生

1.新市民随迁子女入学报读公办学校流程。今年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随迁子女报读公办学校基本流程分五个步骤。

一是积分申请。具备积分条件的新市民在其子女入学当年3至5月份,到居住证申办地新居民服务机构申请子女入学积分(不具备积分条件的不用申请)。

二是网络报名。已在居住证所在地乡镇、街道新居民服务机构成功申请取得子女入学积分的,完成网络报名。

三是信息查验。网络报名结束后,对已取得积分的新市民随迁子女,名单直接导入招生管理系统;未取得积分的新市民随迁子女,由市教育局(教育学区)和市新居民服务中心联合查验核实。

四是公示拟录取名单。各教育学区将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随迁子女拟录取统筹,在教育学区网站及宣传栏予以公示名单。

五是公布录取结果。公示结束后,各教育学区和相关学校公布录取统筹学生名单,被录取学生按规定时间到统筹学校报到。

2.新市民随迁子女综合积分排名在全市前200名的,根据积分高低、居住和就业地址等条件,可以优先安排其子女到教育学区内温州市级办学水平二级以上公办学校就读;综合积分在全市前30名的新市民随迁子女,可以无障碍优待到瑞安市人才子女学校(挂牌)就读。

3.新市民在上年度瑞安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新市民随迁子女,申请积分时其居住登记时限放宽到入学当年的4月底前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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