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04010/2025-282897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 发布机构 瑞安市司法局
生成日期 2025-06-2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瑞安市司法局关于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20254128号提案的答复函
发布日期: 2025- 06- 24 10: 47: 35 浏览次数: 来源: 瑞安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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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丽平委员:

你在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期间所提的《关于瑞安公职律师“供职”效果不佳,从四方面予以支持的建议》收悉,经调查研究,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你对我市公职律师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你提出的《关于瑞安公职律师“供职”效果不佳,从四方面予以支持的建议》切合目前我市公职律师工作实际,对我们下一步推进公职律师工作具有积极的指导意义。

一、我市公职律师工作开展情况

为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中的作用,近几年来,我局抓重点、盯关键,大力推进公职律师队伍建设。截至目前,全市39家单位已设立公职律师岗位,124名公职人员已获得公职律师工作证。公职律师在为本单位重大事项提供法律意见、参与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起草、审核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护航法治成效初显。

(一)加强政策引导。制定实施《关于全面推进党政机关公职律师工作的通知》(瑞委法办〔2022〕1号),指导党政机关从源头加强公职律师培育发展,提高法治专业人才招录比例,鼓励支持在职干部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分类分级组建公职律师库和后备人才库;党政机关为公职律师创建工作平台,优先把公职律师安排到法治工作岗位或具有行政执法权的部门;市委依法治市办将公职律师工作纳入法治瑞安建设考核评价和法治督察的范畴,运用多种手段督促工作落实。同时,为鼓励具有律师资格或法律职业资格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申报公职律师,我市于2021年出台的《关于印发瑞安市扶持律师行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明确对其参加由省律师协会组织或认可的律师岗前培训的培训费、住宿费、差旅费等相关费用予以报销。

(二)强化监督管理。严格按照公职律师设立相关规定,明确任职要求和禁止性情形,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进行严格初审和把关,资格初审后再逐级报请、审批;强化公职律师日常监督和年度考核工作,督促公职律师所在单位建立健全公职律师管理制度,明确公职律师管理科室,认真做好一年一度的公职律师年度考核及备案工作。督促公职律师充分发挥在法律审核、参与重大事项讨论、处理内部法律事务、法治宣传教育中的重要作用,为涉法涉诉案件提供法律意见;探索对未配备公职律师的重要部门建立公职律师结对服务机制,提高决策水平,促进法治政府建设。

(三)推动依法履职。推动公职律师充分发挥专业优势,直接参与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等重要案件,积极办理各类案件,为依法行政提供法律支撑,维护单位合法权益。2024年度,全市公职律师参与行政处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2970余次;参与单位各项重大决策制定的研讨,严把法律关、政策关,为重大决策提供法律依据,为重大事项提供法律意见571次,参与法律法规规章草案、党内法规草案和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起草、论证380余次;办理民事案件的诉讼和调解、仲裁等法律事务438次;参与信访接待、矛盾调处、涉法涉诉案件化解、突发事件处置、政府信息公开等470余次。

二、下一步工作重点

全面推行公职律师制度,加快推进公职律师队伍建设,是促进党政机关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重要举措。市司法局立足自身职能职责,持续推进公职律师工作,各项工作均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部分单位重视程度不够、缺乏专业人才等问题,导致公职律师工作开展不平衡,部分单位公职律师工作“缺位”。市司法局将积极采纳政协委员提案建议,切实推动以下几项工作:

(一)大力宣传公职律师制度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提高党政机关对公职律师制度的思想认识,确保公职律师制度的顺利推进,不断提高党政机关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水平,为加快建设法治瑞安提供有力支撑。

(二)加大业务培训力度,将公职律师培训工作纳入律师整体培训计划,鼓励号召公职律师参与法治体检、庭审观摩、法律援助等活动,推进公职律师与社会律师深入融合交流,广泛听取公职律师对司法行政机关和瑞安市律工委的意见建议,提升服务管理的能力和成效。

(三)进一步完善考核制度,积极指导公职律师单位开展公职律师年度检查考核工作,将公职律师年度考核与专职律师年度检查考核同部署。

最后,感谢你对我市公职律师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签发人:张震宇,承办人:何瑞岳,联系电话:0577-65919658。


瑞安市司法局

2025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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