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04028/2025-283635
组配分类 其他业务公告公示 发布机构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生成日期 2025-07-0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征收土地公告-瑞安市2025年度计划第一批次建设用地
发布日期: 2025-07-07 17:14:43 浏览次数: 来源: 直属人员
字体:[ ]

征收土地方案公告

瑞政土征公告〔2025〕4号

安市2025年度计划第一批次建设用地经浙江省人民政府于2025513日浙土字(330381)A[2025]-0001《浙江省建设用地审批意见书》批准,批准建设用地1.9158公顷,其中征收集体土地1.7762公顷(计26.643亩)。根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现就征地批准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情况:具体详见勘测定界图(附后)

序号

地块名称

乡镇(街)

总面积

(公顷)

征收土地面积(公顷)

建设用地

建设用地(低效)

1

瑞安市云周街道繁荣工业区改造提升工程06-27(1)地块

云周街道

繁荣村

0.5529

0

0.5529

2

瑞安市云周街道繁荣工业区改造提升工程06-45(2)地块

云周街道

繁荣村

0.1728

0

0.1728

3

瑞安市云周街道繁荣工业区改造提升工程06-22(1)地块

云周街道

瑞南村

0.1268

0.1268

0

4

瑞安市云周街道繁荣工业区改造提升工程06-25(3)地块

云周街道

杏里村

0.505

0

0.505

繁荣村

0.149

0

0.149

5

瑞安市云周街道繁荣工业区改造提升工程06-26(4)地块

云周街道

杏里村

0.0155

0.0155

0

繁荣村

0.2542

0.2542

0

合计

1.7762

0.3965

1.3797

 

二、补偿标准及安置方式

1、征收土地补偿标准:《瑞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瑞安市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瑞政发〔201467号)、《瑞安市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瑞安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 》(瑞政发〔20244号)等,实行区片综合价补偿。

2、被征地农民安置途径:按照《温州市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温政办(202424号)、《瑞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瑞安市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瑞政发〔201467号)、《瑞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部分征地补偿安置政策的通知》(瑞政发〔2017139号)批示精神,采用货币补偿、享受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名额、安置留地等方式进行安置。具体补偿标准如下:

序号

地块名称

乡镇(街)

总面积

(公顷)

区片等级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

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名额

(万元/公顷)

万元

1

瑞安市云周街道繁荣工业区改造提升工程06-27(1)地块

云周街道

繁荣村

0.5529

一类

105

58.0545

25

2

瑞安市云周街道繁荣工业区改造提升工程06-45(2)地块

云周街道

繁荣村

0.1728

一类

105

18.144

8

3

瑞安市云周街道繁荣工业区改造提升工程06-22(1)地块

云周街道

瑞南村

0.1268

一类

105

13.314

0

4

瑞安市云周街道繁荣工业区改造提升工程06-25(3)地块

云周街道

杏里村

0.505

一类

105

53.025

23

繁荣村

0.149

一类

105

15.645

7

5

瑞安市云周街道繁荣工业区改造提升工程06-26(4)地块

云周街道

杏里村

0.0155

一类

105

1.6275

0

繁荣村

0.2542

一类

105

26.691

0

合计

1.7762

/

/

186.501

63

 

三、征地工作由瑞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云周街道办事处具体实施。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对浙江省人民政府于2025513日浙土字(330381)A[2025]-0001《浙江省建设用地审批意见书》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不服的,可以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向浙江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诉讼期间,不影响土地征收工作。

五、公告期限: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6582355965820586

联系地址:瑞安市万松东路146号(瑞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瑞安市人民政府

20256

勘测定界图.pdf


【返回顶部】【打印本稿】【关闭本页】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