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瑞安市进一步加快开放型经济发展若干政策》的政策解读 |
为塑造外向型经济长期竞争优势,培育外向型经济发展内生动力,结合瑞安实际和各方面评估,市商务局、市投资促进服务中心起草《瑞安市进一步加快开放型经济发展若干政策》,现作如下解读。 一、制定背景及依据 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5年温州市级产业政策的通知》(温政发〔2025〕8 号)、《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优化调整2025年温州市级产业政策的通知》(温政发〔2025〕19 号)以及国办函〔2025〕56号文件精神,结合各方面评估,结构和内容原则上参照原政策,对我市开放型政策作出相应调整。 二、制定目的 为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发展更高层次的开放型经济,构建瑞安更高水平对外开放体系,做大“内外融通”的优势。 三、制定主体 本政策由市商务局、市投资促进服务中心负责修订,期间征求各相关部门意见,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向公众征求意见,最后汇总市政府办公室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四、主要内容 本政策共保留政策8条,新增3条,修订4条,废止4条。文本共七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是支持外贸提能升级,第二部分是鼓励发展贸易新业态,第三部分是支持防范外经贸风险,第四部分是支持企业“走出去”,第五部分是支持口岸枢纽发展,第六部分是鼓励外商投资,第七部分是附则。 五、注意事项 其他我市已发布的各项政策与本政策不一致的,以本政策为准。按原扶持政策申请的奖补项目已在兑现或处在执行过程中的(包括有连续年限未兑现完毕),按原政策执行。本政策施行过程中如遇上级有法律法规和重大政策变化,本政策也作相应调整。 六、一问一答 该政策文本主要有哪些变化? 删除原政策有关“进口补助”、“跨境电商企业奖励”、“店开全球奖励”和“跨境电商海外仓奖励”。 调整出口名牌支持范围、调整AEO海关高级认证奖励标准和省级跨境电商园奖励标准、调整实际使用外资奖励适用范围。 新增二手车出口企业补助、中欧班列发展奖补以及跨境电商9810主体培育奖励。 七、关键词诠释 实际使用外资数额,以商务部统计口径公布的数据为准;服务业项目范围,不含房地产业、金融业及类金融业项目。“以上”均包含本数。出口额、进口额以海关统计数据为准。 八、实施时间 本政策自2026年3月16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1日。 九、解读机关和解读人 解读机关:瑞安市商务局、瑞安市投资促进服务中心 解 读 人:陈朝波(副局长)、陈桦(副主任) 联系方式:0577-65828085、0577-65820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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