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03815985284316/2026-1010474430
  • 主题分类:
  • 对外经贸合作,国内贸易(含供销)
  • 成文日期:
  • 2026-03-26
  • 发布机构:
  • 市商务局
  • 有效性:
  • 有效
  • 政策原文:
  • 政策原文>
关于《瑞安市广交会展位申请、分配和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6- 03- 27 09: 00: 20 浏览次数: 来源: 办公室
字体:[ ]

一、制定背景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广交会参展水平,规范参展秩序,充分发挥广交会对我市外贸稳规模、优结构的促进作用,根据上级交易团管理规定,结合瑞安外贸发展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二、制定目的

(一)规范展位管理:健全展位申请、分配、使用、管理全流程制度,保障参展公平公正。

(二)优化资源配置:向优质企业、生产型企业、高增长企业倾斜,提升展位使用效益。

(三)提升参展质量:引导企业诚信参展、合规参展,树立瑞安外贸良好形象。

三、制定主体

由瑞安市商务局制定并组织实施,市商务局党组会议审议,派驻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严格按照上级交易团规定执行。

四、主要内容

本办法围绕广交会一般性展位的申请、分配、使用及管理全流程作出规范,核心遵循创新扶优、统筹协调、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建立以企业出口数据为主要导向、结合综合表现的“有出有进”展位分配机制,具体内容分为七大板块:

(一)资格条件:明确申请企业需为经依法登记成立且税收属地在瑞安市范围内的企业法人。申请展区项下出口额达到生产型75万美元、流通型150万美元的底线要求,且承诺遵守广交会各项管理规定。

(二)分配原则:在温州市下达展位基数内,按分展区评分排名分配,对相应展区项下出口额达1000万美元且正增长的生产型企业优先奖励展位,同时对跨展区分配、展位数量上限、箱包展区专项安排等作出具体规定。

(三)评分标准:总分100分+附加分,其中出口额55分、出口增速30分、工作参与15分,设置一票否决项;附加分涵盖各类品牌认证、跨境电商业务、瑞安外贸企业二十强获评情况等,分值可叠加。

(四)分配程序:明确企业网上申报、提交纸质材料,商务局制定初步方案、局党组审议、公示,最后收取费用上交温州市商务局的全流程步骤,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参与监督。  

(五)展位使用要求:对展位备案登记、参展人员办证、联营参展规则、展品申报及摆放等作出严格规范,确保展位合规使用。

(六)违规使用展位的认定和处罚:细化品牌展位、一般性展位的各类违规情形,针对转让转租、空置展位、违规展品等行为制定处罚措施,明确联营企业违规的比照处理规则。

五、文本实施

(一)组织实施:由瑞安市商务局具体承办,全程公开透明。

(二)争议处理:未列明事项由市商务局本着公平公正,有利于全市外贸工作的原则提出解决方案,并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三)政策衔接:上级政策调整时,按高标准执行。

六、实施时间

本办法自2026年4月27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1日。

七、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解读机关:瑞安市商务局

政策咨询:外经贸科(电话:0577-65812663)


【返回顶部】【打印本稿】【关闭本页】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