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2026年瑞安市配方肥推广应用和取土测土工作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
一、制定背景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实施新时代浙江“三农”工作“369”行动,以“肥药两制”改革为动力,以化肥减量增效为目标,强化政策扶持,探索建立配方肥推广应用闭环管理长效机制,从源头提高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降低农业面源污染,实现节本增效、提质增效,促进乡村振兴和绿色农业高质量发展。根据省、市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2026年瑞安市配方肥推广应用和取土测土工作实施方案》。 二、制定依据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取土测土工作的通知》(浙农专发〔2021〕8 号)、《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配方肥推广应用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农专发〔2021〕17 号)等政策文件制定。 三、制定目的 为切实巩固拓展中央环保督察化肥农药减量整改成果,深入推进供给端配方肥替代平衡肥行动,以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和深入开展农田土壤检测等为抓手,进一步提高农作物配方肥施用到位率和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促进化肥减量增效,助力我市乡村振兴和绿色农业可持续发展。 四、制定主体 瑞安市农业农村局 五、主要内容 (一)大力推广应用配方肥,落实按方施肥 1、补贴标准: 2026年度配方肥补助资金总额为81.75万元,补助标准根据实际推广吨数和资金总额动态调整,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补助标准(元/吨) = 总补助资金(81.75万元)/实际推广吨数 2、补贴流程: (1)农户申报。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填写申请表提交至种植地块所属乡镇(街道)登记,自主选择供肥单位和肥料种类。 (2)乡镇(街道)核实和公示。乡镇(街道)根据购肥发票(标明肥料养分配比)、汇款凭证(转账记录)、“浙农优品-农资购销模块”配方肥销售清单、到货照片等相关凭证材料,对辖区内的配方肥应用数量进行核实和汇总,并进行公示(需留存公示照片)。公示表经乡镇(街道)签字盖章后和相关凭证材料函报市农业农村局。 (二)深入落实技术措施,促进化肥减量增效 认真做好施肥建议卡的发放,开展技术培训,积极开展配方肥施用示范方建设,推进配方肥的面上应用,促进农业科学施肥理念的形成。 (三)取土测土 1、取土要求:市农业农村局委托第三方负责全市取土测土工作。取土单位依照《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规程》(NY/T 2911-2016),在水稻、小麦、油菜等主要粮油作物种植区内,按平均每200亩采一个样品的要求,布设采样单元。采样区内粮油规模种植户(种植面积达50亩次以上)基地基本实现全覆盖。 2、检测项目:所有样品检测:土壤容重、pH值、有机质、全氮、水解性氮、有效磷、速效钾、土壤水溶性盐等指标,其中至少10%的样品加测交换性钙、交换性镁、有效性硫、有效硅、有效性铜、有效性锌、有效性铁、有效性锰、有效性硼等指标。 六、注意事项 补贴申领原则上当年有效。 七、一问一答 问:具体申报流程是什么? 答: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填写申请表提交至种植地块所属乡镇(街道)登记,乡镇(街道)根据购肥发票(标明肥料养分配比)、汇款凭证(转账记录)、“浙农优品-农资购销模块”配方肥销售清单、到货照片等相关凭证材料,对辖区内的配方肥应用数量进行核实和汇总,并进行公示(需留存公示照片)。公示表经乡镇(街道)签字盖章后和相关凭证材料函报市农业农村局。 八、关键词诠释 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和个人。 九、实施时间 本办法自2026年6月16日起施行。 十、解读单位及联系人 解读单位:瑞安市农业农村局 解读人:叶挺云 联系电话:0577-666101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