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0381595772084U/2026-1010472919 | ||
| 组配分类 | 其他业务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市住建局 |
| 生成日期 | 2026-04-0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关于瑞安市第四批历史建筑(拟认定)的公示 | |||||||||||||||||||||||||||||||||||||||||||||||||||||||||||||||||
为更好地保护我市优秀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我局组织开展第四批历史建筑认定工作,结合老城区和老街区专项调查工作等相关材料,经实地走访后结合建筑现状,从历史价值、文化意义、建筑特色、保存状况等方面逐一评估后,拟认定12处建(构)筑物为我市第四批历史建筑。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工作的通知》及《浙江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要求,现对瑞安市第四批历史建筑(拟认定)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我局科技设计科,我局将充分考虑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公示时间:2026年4月6日—2026年5月7日 联系电话:0577—66887801 附件:瑞安市第四批历史建筑(拟认定) 瑞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4月5日 瑞安市第四批历史建筑(拟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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