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4

本报告依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由我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方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瑞安市人民政府网站(www.ruia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瑞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地址:瑞安市安阳路95号,电话:0577-65896710,邮编:325200)。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审核制度》《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核制度》等制度,按照瑞安市政务公开工作部署要求,紧扣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立足群众需求,以民为本、求真务实,努力抓好住建领域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一)主动公开

我局按照“全面、及时、准确、有效”的要求,有效推动信息发布力度,全年在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52条,其中部门文件信息2条,上级文件信息2条,政策解读信息2条,重大行政决策等信息15条,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办理信息32条,公租房保障信息50条,农村危房改造信息4条,公共服务“七优享”信息1条,其他公示公告信息144条。

(二)依申请公开

我局严格规范依申请公开程序,建立健全审核机制,引入法律顾问参与依申请公开答复合法性审查等工作,切实提升依申请公开答复规范化水平。2024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22件,按时办结数116件,结转下年度办结数6件;办结上年度结转11件。办理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诉讼案件2起;办理因政府信息公开提出行政复议案件6起。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为使政务公开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我局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层层落实责任,合力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并按照相关要求,结合实际,编制具体公开目录,确保“应公开、尽公开”,并及时开展自查自纠。同时,切实抓好组织信息公开和保密工作定期培训,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公开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的质量。

(四)平台建设

我局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第一平台作用,做好常年公开、定期公开与随时公开相结合,事前公开和事后公开相结合,并对已公开的内容做好随时更新,按规定要求建设政务公开查阅点,设定专门办公场所,配置醒目标志牌和设施设备,安排政务公开业务人员负责维护更新,为群众解答疑惑。

(五)监督保障

切实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审查机制和监督检查,对照新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及问题整改清单,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及时开展自查自纠,确保“应公开、尽公开”“该检查、尽检查”。同时,紧盯政务公开工作群信息,及时做好政务公开问题整改反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6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16

6

0

0

0

0

12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1

0

0

0

0

0

1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3

4

0

0

0

0

1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4

0

0

0

0

0

24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3

0

0

0

0

0

3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4

0

0

0

0

0

4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51

1

0

0

0

0

5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3

0

0

0

0

0

3

2.重复申请

2

0

0

0

0

0

2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1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20

0

0

0

0

0

20

(七)总计

121

6

0

0

0

0

12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6

0

0

0

0

0

6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4

2

0

0

6

0

0

0

0

0

1

0

1

0

2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在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些成效,但尚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比如个人基层站所对政务公开的认知还不够全面,认为政务公开是科室的事情,主动参与和主动公开的意识还不够。比如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等应该公开的未能做到全部公开,使群众难以了解全貌。改进措施:一是加大培训力度,尤其要加强对基层站所相关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增强政务公开服务意识。二是政务公开在符合相关发布要求的基础上,要更注重全面性,努力让群众更全面立体地了解相关政策和政务信息。三是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定期对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进行通报,及时做好政务公开问题整改反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