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008003004/2017-254810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文号 瑞政办〔2017〕23号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法制办)
成文日期 2017-03-27 有效性 失效
统一编号 CRAD01-2017-0005    
瑞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2017年度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3-27 10:18:25浏览次数: 来源:市电子政务中心 字体:[ ]

 

各功能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全面推进全国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意见》(安监总管四〔2013〕8 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办〔2014〕49号)、《关于印发浙江省推进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安监管综〔2013〕37 号)、《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安委办关于加强温州市工贸企业安全生产三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温政办 2014〕73 号)等精神,及温州市政府2017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就 2017年度全市工矿商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及期满换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2017年底前,全市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率达到 100%;工矿商贸行业(领域)规模以上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率达到 98%以上,规模以下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率达到 30%。现根据温州下达的任务,并依据实际情况对各乡镇(街道)下达2017年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任务(详见附件1)。

二、工作措施

(一)即日起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凡被安监部门授予国家一级、二级、三级标准化达标称号的工矿商贸企业,分别给予 8 万元、2 万元、1万元的奖励。市政府将通过采购方式确定标准化评审机构并支出评审费。之前我市已出台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各乡镇(街道)可根据实际自行制定实施相应的奖励(补助)政策和措施。

(二)市场监管、经信、交通运输、文广新、商务、旅游等单位要充分发挥行业主管作用,积极鼓励本行业(领域)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对通过(含已经通过)标准化评审的单位,各有关单位可根据实际,自行制定实施相应的奖励(补助)政策和措施。

(三)实施差别化监管措施。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达标和未达标企业实施差别化监管,对已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达标企业,以自主管理为主,依法适当减少检查频次。

(四)各乡镇(街道)要积极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条件较好的企业,要积极引导开展自主创建;对创建标准化积极性不高的企业要上门服务;对有条件创建企业而不创的,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精神,采取相应措施。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科学统筹。各乡镇(街道)要根据年度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目标,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实施方案,并排查确定年度重点推进创建名单,督促企业把安全标准化建设责任进行层层分解落实。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制定本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方案,指导和督促本行业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

(二)加强舆论宣传,有序推进。各乡镇(街道)、各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渠道,通过举办培训班、组织专家现场咨询等方式,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知识的宣传辅导工作,及时协调解决企业标准化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难点,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供指导服务,并及时培育、树立一批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行业”和“示范企业”,充分发挥典型企业的示范引领作用。支持、鼓励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技术服务工作,帮助企业完善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实现企业标准化持续改进和提升。

(三)强化激励约束,严格考核。各乡镇(街道)、各有关单位要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作为安全监管的重要内容,将标准化创建、诚信等级评估等挂钩,与日常监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凡是通过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验收的企业,其安全生产诚信等级一律确定为 A 级,在政府采购、银行信贷、电力增容扩容、有序用电及电费结算、评先评优、品牌创建等方面给予相应的支持。同时,要将企业是否标准化达标作为实施安全生产分类监管的重要依据,努力增加企业参与标准化创建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要把深化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与创建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有机结合起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提高安全生产基础管理水平,及时指导企业开展年度自评工作,严防走过场、走形式。

(四)各乡镇(街道)要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尽早确定企业标准化创建名单,同时按要求填写《拟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名单》(附件2)于2017年4月30日前上报市安委会办公室备案(联系人:曹磊,联系电话:65885363、13806532387,政府网:622387,传真:65885363,电子邮箱:ajjzhk2@126.com)。


附件:1.各乡镇(街道)2017年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任务表

2.拟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名单


瑞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23日          

附件1     

各乡镇(街道)2017年安全生产

标准化创建任务表     

序号

乡镇(街道)

企业数

任务数

1

塘下镇

298

10

2

陶山镇

42

3

3

桐浦镇

11

1

4

湖岭镇

18

1

5

林川镇

3

1

6

芳庄乡

--

--

7

马屿镇

44

3

8

曹村镇

4

1

9

高楼镇

5

1

10

平阳坑镇

3

1

11

安阳街道

10

1

12

玉海街道

--

--

13

锦湖街道

25

1

14

潘岱街道

37

2

15

东山街道

78

3

16

北麂乡

--

--

17

上望街道

46

2

18

莘塍街道

113

5

19

汀田街道

58

3

20

飞云街道

49

3

21

云周街道

48

2

22

仙降街道

123

5

23

南滨街道

31

2


 

附件2

拟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名单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2017年   月   日

序号

企业名称

法人代表

联系人

地  



















































填报人:                                 联系方式:                     


 


【返回顶部】【打印本稿】【关闭本页】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