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在仙降街道开展规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税收社会化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瑞政办〔2016〕1号)政策解读 |
一、背景 随着经济不断发展,经济主体呈现多元化,经济活动日益频繁,新形势下,我市税收管理面临着管理人员少与管理户数量大面广的困境,因此,借助社会各方面力量,实施税收社会化管理,是我市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益的必由之路。 二、工作开展情况 目前社会化征管主要通过两个层面开展:一是通过部门与部门之间的协作;如与市场监管局之间的登记信息、股权转让信息交互;与国税局的委托代征门征税收,与住建局、国土局在办理房屋、土地权属登记手续环节,与法院在破产企业资产处置等方面的开展的税收协作。 另一层面,根据区域和行业特点,与相关行业协会、社区、村组织开展的协税护税网络建设。如直属分局与餐饮行业协会建立协税护税组织,每年召开会议,评议税收定额调整,分析和探讨行业税源情况。塘下税务分局利用村民委员会力量对新坊、韩田村家庭汽摩配加工户税收实施监控。仙降分局通过鞋业协会帮助,加强对转盘机制鞋企业征管等。但是与镇街这一大平台,却仅限于基层分局对镇街的重要工作如计生、统计等开展配合,并没有系统的税收协作机制。 近年来随着我市建设“工业强市”工作的不断推进, “加快经济结构调整步伐,推进经济转型升级”成为我市经济建设的中心工作,“个转企”、“小升规”等工作不断深入,均对规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管理提出了更高更细的要求,我们国地税原有管理办法已无法适应当前管理的需要。国地税只能联合起来,依托社会协税护税力量,形成“政府统一领导、税务业务主导、部门分工负责、社会积极参与”的个体税收社会化管理模式。 对此,市主要领导也曾多次作出指示,要求在部分街道开展试点工作,在试点的基础上建立一套规范的制度体系。今年的全市“三为”整治活动也把税收社会化征管列为国税、地税部门的重点整改项目,并多次进行督查、要求落实,对该问题的整改情况十分关注。经国税、地税多次调研讨论,结合税源分布情况,决定在仙降街道先期开展试点。 三、起草过程 2015年9月,决定在仙降街道开展试点工作以后,我局就和国税联合讨论《管理办法》、并由国、地税一把手亲自带队到仙降街道开展实地情况调研,组织讨论会并征求镇街及国地税两个基层分局的意见,形成《规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税收社会化管理的管理办法》的初步意见并送陈市长审阅。陈市长非常重视,审阅后做出批示,要求国地税进一步调研实际情况,形成正式文稿提交市政府发文。 在国地税、财政相关科室与街道多次讨论修改后,经我局局长办公会议讨论,最后形成了《关于印发在仙降街道开展规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税收社会化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送审稿)》。2015年10月,我们将文稿向全市各镇街广泛征求了意见,随后将文稿提交市法制办经过了合规性审核。 四、主要内容 《文稿》共分七个部分。 第一章,指导思想。主要明确文稿的制定背景。 第二章,工作原则。主要明确税收社会化管理工作的三大原则,即依法管理、社会化管理、高效简便原则。 第三章,管理范围。主要明确了此次试点工作的对象为仙降街道范围内规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第四章,工作内容。主要明确试点工作中仙降街道的主要工作内容是依托街道网格化管理体系,协助税务机关开展各项工作。 第五章,工作职责。主要明确试点工作中各方的工作职能划分。一个是国地税的职责;另一方面是街道的职责; 第六章,激励机制。主要明确社会化税收管理工作实行税收超收分成政策。仙降街道每年在本区域范围内实行社会化税收管理征收的各项税收,扣除上缴上级财政后,乡镇级留用部分比上年超收在200万以内的按实计算全额返还,超出200万的部分按60%返还。 第七章,工作要求。 五、几点说明 1.文本适用范围问题。本办法目前仅适用于开展试点的仙降街道范围内规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对于试点成功以后,是否扩大到其他镇街,以后有待明确。 2.文本的出台规范了社会化征管的相关机制,但是在细节层面,还要制定相应的工作规程加以支撑。 3.个人考核奖励问题。根据有关规定,个人考核奖励规定只能由考绩办出台,因此文本未对相关内容作出规定。只是在第六章“激励机制”中提到:对于考核奖励金额具体办法由仙降街道制定并报市考绩办审定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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