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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2017-09-27 发布机构 瑞安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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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瑞安市重污染行业整治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瑞政办〔2016〕76号)
发布日期: 2017- 09- 27 10: 34: 59 浏览次数: 来源: 瑞安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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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扎实推进“十三五”时期重污染行业整治提升工作,倒逼产业转型升级,改善我市生态环境质量,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关于进一步整治提升“低小散”块状行业深化“腾笼换鸟”的意见》(浙转升办〔2014〕39号)、《关于印发温州市重污染行业整治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的通知》(温政办〔2016〕4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确定金属表面处理和铸造行业作为今后三年整治的重点,出台《瑞安市重污染行业整治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简称“实施方案”)。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实施方案编制背景

重污染行业整治是我市生态环保工作中的明显短板,也是区域环境整治的重点所在。十二五期间,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下,通过各部门、镇街的共同努力,我市开展了制革、电镀、化工、造纸、印染、合成革等六大行业整治,累计打击取缔非法企业2950家(点)、淘汰关停企业14家、原地整治提升企业39家、整合入园企业123家,建成并投用占地250亩的电镀园区,即将投用占地143亩的印染园区。但从现实情况看,我市行业性区域性污染问题仍然突出。“十三五”期间,瑞安要实现经济、城市、社会三大转型,要推进“美丽瑞安”建设,区域性、行业性环境污染整治势在必行、迫在眉睫。

根据市委市政府查补短板要求,结合温州市重污染行业整治提升工作部署,我局对新一轮需要整治的重污染行业进行了全面排摸,确定了金属表面处理和铸造行业作为我市“十三五”行业整治的重点。据调查统计,我市金属表面处理企业共303家,其中今年已经打击取缔的有60家,其余243家。该243家中酸洗企业133家、铝氧化企业20家、发黑企业86家(2014年建立生产废水集中处理中心,对其中85家发黑企业生产废水实现纳管集中处理排放)、电泳企业4家(2015年塘下镇将31家电泳企业整合集聚成2家);铸造企业共82家,其中仅有26家经环保审批。两大行业中大部分企业无环保、土地、规划等合法审批,离周边环境敏感点距离较近,环境投诉量大。特别是金属表面处理行业环境问题尤为突出,经核查,此次符合原地提升条件的企业仅有41家,其余202家企业需搬迁集聚才能得到整治提升,这些企业规模小、技术水平低下、污染处理设施不完善,给区域环境带来严重污染。

二、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总体思路。“关停淘汰一批、集聚入园一批、规范提升一批”。

(二)时间安排。2016年12月31日前,所有列入关停淘汰名单的企业依法责令停业、关闭;除拟集聚入园、搬迁集聚和搬迁提升企业外,列入原地规范提升名单的企业按统一的整治提升验收标准基本完成整治任务。2017年6月30日前,所有列入原地规范提升、搬迁提升和重组集聚名单的企业按统一的整治提升验收标准完成整治任务,逾期未达到整治要求的企业依法责令停业、关闭。2018年6月30日前,所有拟入园生产的企业搬迁入园生产,逾期未入园的依法责令停业、关闭。

(三)工作目标。一是金属表面处理行业整治提升工作目标:①电泳行业。坚持重组集聚为主,2017年6月30日前,完成塘下镇2家电泳企业集中加工处理点建设,所有拟搬迁集聚电泳企业必须兼并重组后搬迁至集中加工处理点,所有列入原地规范提升和重组集聚的企业按统一的整治提升验收标准完成整治任务。②发黑行业。坚持集聚入园为主,2018年6月30日前,建成发黑加工业园区,发黑企业全部整合入驻园区。③酸(碱)洗和铝氧化行业。坚持规范提升、重组集聚与集聚入园并重,2017年6月30日前,所有列入原地规范提升、搬迁提升和重组集聚的企业按统一的整治提升验收标准完成整治任务。2018年6月30日前,建成塘下镇酸洗加工业园区,完成铝氧化加工业园区建设,所有拟入园生产的企业搬迁入园生产,逾期未入园的依法责令停业、关闭。二是铸造行业整治提升工作目标:坚持淘汰关停与规范提升并重,2016年12月31日前,所有列入淘汰关停名单的企业依法责令停业、关闭;2017年6月30日前,所有列入原地规范提升的企业按统一的整治提升验收标准完成整治任务。

(四)整治标准。分别执行《温州市金属表面处理企业污染整治提升验收标准》、《温州市铸造企业污染整治提升验收标准》。

三、需要说明的几类情况

(一)整治名单确定。一是金属表面处理行业。我市金属表面处理企业共有303家,其中60家已被打击取缔,其他243家整治企业名单主要是依据企业自查确定的,列入整治的企业对照行业整治验收标准完成自查,并确定整治目标。酸洗行业(133家):32家企业确定为原地提升,4家企业列为搬迁提升,59家列为集聚入园,20家列为搬迁集聚,18家列为淘汰关停。铝氧化行业(20家):5家企业确定为原地提升,9家列为搬迁集聚,1家企业列为搬迁提升,4家企业列为集聚入园,1家企业列为淘汰关停;发黑行业(86家):86家企业列为集聚入园;电泳行业(4家):4家企业确定为原地提升。二是铸造行业。我市铸造企业共有82家,整治名单主要是依据企业是否经环评审批。已经环评审批的26家企业确定为整治提升,未经环评审批的56家企业列为淘汰关停。该56家企业产值都在800万至1200万之间,按照环保规定必须淘汰关停,企业如另行选址进行审批,能通过的仍可按标准建设再行生产。

(二)降低审批门槛。考虑到对少数现状整治条件较好的企业支持及鼓励集聚点建设需要,原地提升(含扩建)、搬迁提升和集聚点的项目(租用现有厂房)环评审批经当地政府同意后可不考虑控规要求和环境功能区及塘河沿线控制要求。

(三)企业规模控制。根据行业准入要求及参照我市电镀行业整治提升经验做法,原地提升和搬迁提升的金属表面处理企业若现状达不到环评审批要求,允许其增加到环评审批最低规模要求。允许全自动线生产规模在原来基础上提高20%(达不到环评审批规模最低要求的原地提升和搬迁提升企业除外)。列为原地提升和搬迁提升的市级以上领军工业企业可以依据内配实际需要个案商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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