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008003004/2018-197269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成文日期:
  • 2018-01-08
  • 发布机构:
  • 瑞安市人民政府
  • 有效性:
  • 废止
  • 政策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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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市政府产业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解读
发布日期: 2018- 01- 10 10: 28: 05 浏览次数: 来源: 瑞安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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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办法》有关规定,加快推进瑞安市政府产业基金实质性运作,现对《办法》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产业基金的设立,创新了财政支持经济发展的方式,是深化财政改革的迫切需求,是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必要选择。目前,国家层面已确定设立400亿元规模的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基金,运筹建立多支政府性产业基金。省级层面也已设立200亿元的政府产业基金,其中:信息经济创业投资基金50亿元,转型升级产业基金100亿元,农业发展投资基金50亿元。各县市也顺势而为,抢抓机遇,创造条件,积极推进,释放改革红利,更好地服务于当地经济发展。为破解投资难、融资难等问题,有效转变财政支持经济发展方式,全面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设立政府产业基金,有利于更好地促进市场公平竞争,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有利于营造创业创新的氛围,更好地激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热情;有利于吸引带动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增加投入,更好地促进经济发展;有利于增强财政资金统筹能力,维护各项产业政策的延续性和协调性;有利于盘活存量资金,支持经济发展;有利于防范和化解地方政府债务等财政风险。通过《办法》明确基金定位原则、组织架构和职责分工、投资原则和要求、扶持政策、投资管理程序、投资项目退出、费用和收益管理、风险防控和绩效考核等内容,对规范和加强我市政府产业基金使用管理很有必要。

二、《办法》的主要政策内容

  《办法》在原《瑞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瑞安市政府产业基金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瑞政办〔2016〕108号)的基础上进行了修订,广泛征求了我市相关部门的意见建议,并基本采纳了相关部门的意见建议。《办法》共十章48条,明确了我市政府产业基金的总则、组织架构和职责分工、投资原则和要求、扶持政策、投资管理程序、投资项目退出、费用和收益管理、风险防控和绩效考核、定期报告制度等内容。具体政策内容:

  (一)关于瑞安市政府产业基金的功能定位。瑞安市政府产业基金是由瑞安市政府主导设立并按市场化方式运作的政策性基金,初期规模3亿元,其设立宗旨是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实现政府主导与市场化运作的有效结合,引导并撬动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推动我市主导产业和战略性重点领域的发展。基金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分类管理、防范风险”的原则进行运作管理,其在功能定位上主要体现政策性、引导性和市场性。

(二)关于瑞安市政府产业基金的组织架构和职责分工。瑞安市政府产业基金在组织架构上分成四个层次:一是基金管委会,根据国家、省和我市产业导向及相关规划,确定产业基金投资方向和投资原则,审定基金投资方案、投资协议(子基金合伙协议)及批复基金重大事项;负责对基金的监督管理、政策指导和统筹协调。基金管委会由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二是投资评审委员会,由财政局及各行业主管部门组成,必要时邀请专业律师、行业专家和拟投资项目主管部门派员参加投资评审委员会。三是授权瑞安市金融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出资组建瑞安市产业基金有限公司作为基金法人。四是基金运营机构,委托瑞安市金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负责政府产业基金日常经营管理,并根据基金管委会的要求和基金法人机构的委托,按照委托协议约定负责产业基金的日常投资和运营工作。

(三)关于瑞安市政府产业基金的投资原则和要求。《办法》规定,基金重点投向信息经济、环保、健康、旅游、时尚、金融、高端装备制造等七大重点产业以及我市汽摩配、机械电子、高分子合成材料及其制品、时尚轻工等四大主导产业,不得投向高污染、高能耗、落后产能等国家限制行业。瑞安市政府产业基金一般采取母基金通过设立“子基金”的模式进行运作,对于少量重大项目也可采取“直接投资”的模式进行运作。为避免出现行政干预问题,《办法》对政府产业基金与社会资本、上级政府合作设立子基金以及直投项目的出资比例进行了规定,原则上参股不控股。为提高子基金运作质量,《办法》还对子基金管理机构的资质条件作了详细规定。

(四)关于瑞安市政府产业基金的扶持政策。根据分类管理原则,分为市场导向类子基金和政策引导类子基金,针对不同类别子基金,制定不同的分类扶持政策。

(五)关于瑞安市政府产业基金的投资管理程序。产业基金一般运作程序为:项目(包括直投、子基金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征集、项目立项、项目尽职调查、项目评审、项目决策、项目批复、项目执行、项目投后管理、项目退出等环节。

(六)关于瑞安市政府产业基金的投资项目退出程序。在公司章程或合伙协议中载明退出期限、退出条件和退出方式,在达到投资年限或约定退出条件时,应适时采取股权转让、股票减持、股东回购以及解散清算等方式实现退出。

(七)关于瑞安市政府产业基金的费用和收益管理。  产业基金投资项目的收益分配方式应在章程或合伙协议中载明,对初创期、中早期、正外部性投资以及各类创新业务,产业基金可以采取一定期限收益让渡、约定退出期限和回报率、按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收取一定的收益等方式给予适当让利。基金运营机构的委托管理费用按照委托管理协议支付,原则上按照投资金额0.6%的比例由基金法人公司按年支付。

(八)关于瑞安市政府产业基金的风险防控和绩效考核。为避免道德风险,确保基金安全完整与规范运作,《办法》将专项审计制度、内部管控制度、定期报告制度等风险管理措施纳入基金运作流程,实行全过程透明操作。同时建立风险容忍和尽职免责机制。

三、《办法》解读机关情况

《办法》由瑞安市财政局负责解读,具体联系处室为企业科,联系电话0577-658277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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