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008003004/2018-197280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成文日期 | 2018-04-28 | 发布机构 | 瑞安市人民政府 |
有效性 | 废止 |
《瑞安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企业并购重组进军资本市场的意见》政策解读 |
一、出台《意见》的背景及政策依据?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凤凰行动”计划,鼓励企业通过实施并购重组做大做强,加快企业上市挂牌步伐,促进我市经济转型升级和新旧动能转换,营造企业对接资本市场的良好氛围,在《瑞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鼓励企业整合重组的实施意见》(瑞政发〔2013〕205)文件已于近期各类产业政策清理建议废止的情况下,金融办深入企业调研,认为瑞安企业普遍规模较小,产值和利润均达不到上市标准,引导企业开展并购重组,扩大企业规模,合并企业报表,整合上市,因此形成了《瑞安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企业并购重组进军资本市场的意见(征求意见稿),3月14日,叶全胜副主任主持会议,组织有关部门专门讨论,并经财政局、住建局、国税局等部门意见反馈,提出修改完善意见,现已形成文本送审稿,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 二、《意见》主要内容 《意见》共九条,包括上市企业并购重组、融资,拟上市拟挂牌企业并购重组及并购重组中涉及相关审批手续等优惠政策。我市参照浙江省内其他县市区的有关做法,对现有预并购重组企业进行资金测算,不断修正奖励方式和奖励金额,做到操作性更好、资金测算更准确。 一、上市、拟上市企业区别对待。上市公司只有并购我市辖内目标企业才予以补助,而拟上市拟挂牌企业并购市内、市外目标企业均可予以补助,目的为推动拟上市企业扩大规模,整合资源联合上市。 二、并购目标企业规模限定。并购目标企业的规模大小、股权比重和出资额相关,且并购重组中的税负一般转嫁至出资人,对出资额给予一定补助,保障出资人的利益。 三、引入政府产业基金。企业除并购重组发展壮大外,还可充分发挥政府产业基金作用,引入政府产业基金合作的战略投资者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等股权投资,使企业资金充裕扩大产能,因此引入股权投资给予一定补助有助于企业进军资本市场。 四、上市企业融资、再融资。上市公司首发融资、再融资投资瑞安,给予一定财政补助,加大支持我市实体经济的投入力度,支持我市经济转型升级。 五、其他事项。对拟上市企业办理并购重组过程中涉及有关审批手续,各相关部门开辟绿色通道,享受一定的优惠政策,确保并购重组事项顺畅,保障合并企业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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