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008003004/2019-193274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文号 瑞政办〔2019〕57号 发布机构 瑞安市
成文日期 2019-11-07 有效性 失效
统一编号 CRAD01-2019-0010    
瑞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瑞安市进一步促进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1-07 10:44:05浏览次数: 来源:瑞安市 字体:[ ]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

《瑞安市进一步促进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实施方案》已经2019年9月29日市政府第3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瑞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0月25        

(此件公开发布)

瑞安市进一步促进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

     

 

为促进我市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有效保障市场供应,更好满足居民消费需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稳定生猪生产促进转型升级的意见》(国办发〔2019〕44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的通知》(浙政办发〔2019〕44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浙政办发〔2019〕52号)和《温州市农业农村局等8部门关于印发促进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意见的通知》(温农〔2019〕103号)等上级文件精神,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标准化、绿色化、规模化、循环化、数字化、基地化“六化”引领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为目标,立足当前恢复生产保供给,着眼长远转变方式促转型。根据省政府和温州市政府要求,2019年我市生猪出栏8万头、2020年产能达到21万头、2021年产能达到31万头,新建1个年出栏10万头以上的规模猪场、2个年出栏1万头以上的规模猪场。

二、重点任务

(一)稳定当前生猪生产。积极引进一批在国内有较大影响力的现代畜牧企业,支持其新建万头以上规模猪场,或通过收购、入股、合作、代管等形式,改造提升传统养猪场生产经营水平。1个年出栏10万头以上的规模猪场、2个年出栏1万头以上的规模猪场的建设任务要在2019年10月31日前落实新的建场用地;陶山、马屿、仙降、平阳坑等乡镇(街道)的8个空置或未满栏养殖场,要在不污染环境的前提下,按生产设计能力及时补栏和提升扩容,争取到今年年底前恢复生猪产能。(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温州市生态环境局瑞安分局,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优化产业结构布局。按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和管理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的通知》(环办土壤〔2019〕55号)要求,依法科学划定禁养区,取消《瑞安市畜禽业养殖布局规划(2014-2020)》(2016年修编)和报请上级取消《浙江省环境功能区划》规定不合理的畜禽禁养区,及时纠正莘塍、汀田、锦湖、上望、东山和飞云等乡镇(街道)的全域禁养规定,合理利用荒山荒坡、滩涂等土地,支持发展生产周期短、替代性强的家禽、肉羊、肉兔等特色产业。坚守“养殖不污染环境”底线,支持美丽牧场、数字化牧场和农牧对接绿色循环体建设,推进生猪生产标准化、适度规模化发展。2019年改造提升生猪养殖场15家,到2021年年底,完成生猪规模养殖场改造提升30家,创建美丽牧场20家、数字化牧场3家、农牧对接循环体10家。(责任单位:温州市生态环境局瑞安分局、市农业农村局,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加强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及时采取有力措施,稳定基层畜牧兽医机构和队伍,配齐配强动物防疫和动物卫生监督人员,改善工作条件,保障工作经费,落实兽医医疗卫生津贴,确保基层动物防疫和动物卫生监督体系正常运转。按照全省生猪产业全链条严管“百场引领、千场提升”行动要求,抓好设施设备提升和防疫制度落实。全面评估现有空栏猪场复养的生物安全水平,鼓励现有空栏猪场恢复生产,指导做好引种复养、改造转产、防疫防护等工作。建立健全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理全链条有效处理和监管机制,阻止餐厨废弃物喂猪。加大屠宰流通环节清理整顿力度,加快形成养殖与屠宰相匹配、屠宰与消费相适应的产业布局。根据畜禽定点屠宰场(点)设置规划要求,加快推进南片、西片2个生猪定点屠宰点选址落地。(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人力社保局,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四)提升肉品市场供给水平积极引导屠宰企业到生猪产地建设生猪基地,在当地配套屠宰和冷链物流体系,实施生猪和冷鲜肉“点对点”调运。根据市场供应情况,积极对接冻猪肉储备企业,做好应急准备,适时投放冻猪肉储备,确保辖区内猪肉等菜篮子市场供应稳定。发改、商务、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要加强协作,积极完善猪肉储备长效机制,增强对肉品市场的调控能力,强化市场形势研判,综合考虑短期市场价格变化和后期市场供求状况,及时调整冻猪肉最低收储量,做好收储工作,充分发挥储备的调节功能。(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场监管

三、支持政策

(一)强化金融保险支持。金融机构要加大生猪生产信贷支持力度,在信贷资金投向、额度、期限、利率等方面予以倾斜,扩展畜禽活体等抵押担保物范围。保险机构要落实《浙江省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调整完善生猪、能繁母猪保险方案的通知》(浙农险办〔2019〕5号)要求,及时将能繁母猪保额从1000-1200元增加至1500元、育肥猪保额从500-600元增加至800元,扩大能繁母猪和育肥猪政策性保险覆盖面,积极探索推进生猪目标价格保险、生猪强制扑杀保险。对年出栏500头以上的在养保留规模猪场,给予3%的短期贷款贴息补助。(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局、市农业农村局、银保监瑞安监管组

(二)落实用地政策。在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前提下,合理安排生猪养殖用地空间,取消15亩附属设施用地规模限定。对2010年以来取得设施农用地备案手续,且符合《瑞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的意见》(瑞政发〔2015〕74号)要求,并继续从事畜禽养殖或进行升级改造的,取消5年备案有效期的限定,经申请可简化办理程序,延续设施农用地备案手续。(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加大财政支持力度。

1.支持新建、改建、扩建规模畜禽场。对新建规模畜禽场,给予防疫设施建设和粪污处理设施建设投资额60%的补助,最高补助100万元;按美丽生态牧场标准完成改造提升,按核定投入金额的60%予以补助,污染防治设施每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0万元,防疫设施每个项目最高不超过30万元。(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局)

2.支持美丽生态牧场、数字牧场创建。完成美丽生态牧场创建,按照核定生猪最高存栏规模进行补助,生猪存栏500头以下单个最高奖励不超过15万元,500头以上单个最高奖励不超过20万元。对规模养殖场应用数字化、智能化畜禽养殖设施设备,建设高水平智慧畜牧养殖场,按核定投入额的60%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

3.支持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对为畜禽排泄物提供车辆配送服务和异地利用液肥的规模畜禽养殖场、社会化服务组织及相关企业给予运费补助,运输距离大于5公里的,按30元/吨的标准给予运费补助;运输距离少于5公里的,按20元/吨的标准给予运费补助。(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

4.支持生猪定点屠宰企业改造。购置冷链运输车、完善配送冷链体系,配套建设消毒、防疫和病死动物收集贮存设施,以及建立非洲猪瘟检测实验室、购置检测仪器设备等,按照核定投入金额的60%予以补助,最高不超过15万元。南片、西片2个生猪定点屠宰点2020年完成建设的,竣工验收后按核定投入金额的20%予以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

5.支持规模猪场非洲猪瘟等疫病防控工作。年检疫出栏1000头以上规模猪场的非洲猪瘟检测实验室建设,按核定投入金额的60%予以补助,每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5万元。现有在养保留规模猪场按当年检疫出栏数量给予每头10元非洲猪瘟等防控工作补助;转产的在养保留规模猪场按照生猪当量折算予以补助。(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

本实施方案自2019年12月1日起实施。我市已出台的规定与本实施方案不一致的,以本实施方案为准;本实施方案实施过程中,国家、省、温州市出台新的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

 

附件:各乡镇(街道)生猪增产保供目标任务分解表

 


 

 



附件

各乡镇(街道)生猪增产保供目标任务分解表

各有关乡镇(街道)、单位

2016-2018年年均出栏量(头)

2019年上半年出栏量(头)

分年度目标任务分解(头)

新建养殖场(个)

转产(个)

2019年

2020-2021年

万头以下规模猪场

万头规模猪场

10万头以上规模猪场

其他

增加存栏数

增加出栏数

增加存栏数

增加出栏数

外联基地产能

全市

106370

36897

13330

10400

71380

161020

70000

1

2

1

1

3

塘下镇

17989

0

1000

1000


1000






1

陶山镇

12112

2756

1760

300

4000

11220


1





桐浦镇

4190

53











湖岭镇

12612

9378











林川镇

6205

1541



2080

4160





1


芳庄乡

2927

1443











马屿镇

24933

12551

8800

8800

1000

10800







曹村镇

1433

1369



1000

2000







高楼镇

2962

791

1000


1000

4000







平阳坑镇

5292

4895

700

300


1100







锦湖街道

73

22











潘岱街道

2789

530



500

1000







东山街道

116












上望街道

1718

40



5000

10000



1




莘塍街道

793












汀田街道

1514




5000

10000



1




飞云街道

711












云周街道

3709

30



600

1200






1

仙降街道

1839

1421

1070


1200

4540






1

南滨街道

2453

77











五联屠宰场







60000






仙降屠宰场







5000






湖岭屠宰场







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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