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04012/2021-179626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成文日期 2021-12-13 发布机构 市人力社保局
有效性 废止
关于《瑞安市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领跑者”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1- 12- 13 10: 10: 08 浏览次数: 来源: 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字体:[ ]

一、 出台背景

随着我市家政服务业的发展,我市市民对家政服务数量和质量的需求日益提升,但同时,我市家政服务业“专业化、规模化、信息化、规范化程度不高,行业管理体系和制度不健全,市场秩序混乱、诚信体系缺失”等问题亟待解决。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根据国务院、省、温州市关于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的工作部署,结合瑞安实际,特制定《瑞安市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领跑者”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二、政策依据

(一)《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的意见》(国办发〔2019〕30号)

(二)《关于开展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领跑者”行动试点工作的通知》(发改社会〔2019〕1182号)

(三)《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9〕70号)

(四)《温州市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领跑者”行动试点工作方案2020-2022》

(五)《温州市区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温人社发〔2020〕57号)

三、制定过程

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的意见》(国办发〔2019〕30号)和《关于开展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领跑者”行动试点工作的通知》(发改社会〔2019〕1182号)的文件精神及《温州市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领跑者”行动试点工作方案》的有关内容,结合瑞安实际,开始调研、起草,形成初稿。7月8日第一次征求相关职能部门意见;7月17日第二次征求相关职能部门意见。7月22日至7月31日《实施方案》对外公开征求意见。

四、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主要包括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工作保障三大部分,提出了12条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的主要任务和措施,各项任务均明确了相关主责部门。

(一)工作目标

围绕省政府办公厅《实施意见》工作目标,提出我市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实现高质量发展工作目标,明确2020年底建成全市统一的家政服务市场;2022年底全市开展岗前和“回炉”培训3240人次以上、“温州家服云”平台求职人员2700人以上;新增家政服务人员信用档案2700份,免费体检2700人以上;建成12个社区家政服务网点,培育龙头家政服务企业4家,新增“家服驿站”床位75张。

(二)主要任务

1、积极推进家政服务体系建设。主要包括培育瑞安市家政服务市场、明确家政服务市场入驻对象、降低入驻对象运营成本、创新推动家政服务进社区、大力开展家政培训提升。

2、大力促进家政企业规范健康发展。主要包括开展家政企业员工制试点支持、依法依规落实家政服务业税收优惠支持、加强对家政企业金融保险支持、降低家政从业人员就业成本、积极布局“家服驿站”建设。

(三)工作保障

从优化家政服务业发展工作机制、优化家政服务信用信息服务等方面提出保障措施,保证《实施方案》各项政策措施落地。

《实施方案》作为落实家政服务提质扩容的具体举措,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对指导和推进我市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五、实施时间

《实施方案》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止。


【返回顶部】【打印本稿】【关闭本页】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