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温州市域铁路S2线一期工程(瑞安市段)、温州市瓯江口产业集聚区龙湾至瑞安公路瑞安段工程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涉及房屋补偿方案》部分内容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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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温州市域铁路S2线一期工程(瑞安市段)、温州市瓯江口产业集聚区龙湾至瑞安公路瑞安段工程征地房屋补偿工作,保障征地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经瑞安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将《温州市域铁路S2线一期工程(瑞安市段)、温州市瓯江口产业集聚区龙湾至瑞安公路瑞安段工程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涉及房屋补偿方案》的部分内容予以修改,具体如下: 一、因工程建设位于新老政策过渡期,《补偿方案》中参照的“《瑞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瑞安市重点交通工程政策处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瑞政办〔2016〕159号)”系笔误,予以修改为“《瑞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瑞安市重点交通工程政策处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瑞政办〔2018〕60号)”。 二、参照《瑞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瑞安市重点交通工程政策处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瑞政办〔2018〕60号)文件规定,将《补偿方案》第五条第一款第三项中“被征地房屋所有权人选择产权调换安置并自行解决过渡周转用房的,从其房屋搬迁腾空之月起至安置房建设周期止,给予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修改为“被征地房屋所有权人选择产权调换安置并自行解决过渡周转用房的,从其房屋搬迁腾空之月起至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后 6 个月,给予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 相关链接:瑞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温州市域铁路S2线一期工程(瑞安市段)、温州市瓯江口产业集聚区龙湾至瑞安公路瑞安段工程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涉及房屋补偿方案的公告 瑞安市人民政府 2021年8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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