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教育信息 > 通知公告
关于持续做好暑期中小学心理高危学生排查及跟踪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 08- 19 17: 07: 47 浏览次数: 来源: 瑞安市教育局
字体:[ ]

各教育学区、各中小学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暑期有关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2〕16号)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全面建立中小学生心理危机识别与干预制度的通知》(浙教办教科〔2015〕24 号) 等文件精神,今年春季开学以来,各教育学区、各中小学校认真组织开展2022年中小学心理高危学生排查工作,并将排查出的心理高危学生上报心理危机动态管理平台,制定相应的干预措施。总体来看,上半年我市中小学生心理危机形势平稳,但6月份我市中小学生心理危机事件相比同期异常增加,需引起各校高度关注。为持续做好我市各校暑期心理高危学生跟进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强化家访,确保常抓不懈

各学区各校应在常态化心理危机筛查的基础上,全面建立区域、学校心理危机预防、预警和干预工作长效机制,在前期心理危机排查的基础上,班主任、心理健康教师等联合开展暑期家访,继续深入跟踪重点学生心理动态,综合运用全员家访、线上线下追踪、线上线下辅导等举措,着力提升父母对心理健康的重视程度,全力做好重点学生的一对一帮扶与心理辅导工作,做到学生心理健康有人问、有人追、有人监督、有人考核,确保学生度过一个健康、安全的暑期生活。

二、综合施策,确保预防到位

通过家访、召开家长会、致家长的一封信和发布安全提示、 发送公益短信等方式,依托暑期托管服务,以预防网络沉迷、增进亲子关系、关注孩子心理健康等为重点,采取多种方式全面加 强对学生的心理关怀,指导家长和学生关注自身心理健康,严防各类心理安全事件发生。

三、突出重点,确保持续关注

各学区各校针对今年以来排查出的二类和三类高危学生开展1次专题研讨会,制定针对性综合干预举措,切实降低中小学生心理危机等级,提升中小学生心理素质。各校要参考心理高危学生动态跟踪表(见附件1),重点做好学生放假离校的后续跟踪工作,充分调动班主任、心理健康专兼职教师、社区等力量,会同家长,通过线上信息收集等渠道,动态跟踪学生的心理状态,做到学生心理状态每周跟踪,确保实时掌握学生心理状态与干预情况;要统筹安排好假期及开学初学生心理安全管理,既要全员参与,又要注意对相关信息进行保密。

四、健全机制,加强家校沟通

各学区各校充分认识到家庭对心理危机学生的重要影响,探索建立家校社联动的全流程干预心理高危学生工作机制。在暑期期间,学校应通过书面告知书(见附件2)等方式明确告知家长心理高危学生的风险性,学校应指定专人 (分管校长、班主任或心理老师等)约谈家长,当面告知并注意回避学生本人,保护相关学生隐私,并及时向家长推荐相关医疗或咨询单位。各校应注意提高家长对各类心理疾病和心理危机的基本认识,明确家长在学生心理危机干预中承担的就医、确保安全等责任。同时,各学区各校要注意引导和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在暑期期间利用不同渠道向家长普及心理健康教育知识,为家长提供促进孩子心理健康发展的具体方法。

五、压实责任,持续抓好落实

各学区各校制定暑期和秋季开学心理高危学生预防和干预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不同区域学校学生心理健康维护和心理危机干预工作方案,查漏补短,切实做好暑期及秋季开学期间心理健康维护和心理危机干预等各项工作。

请全市各校于2022年8月25日前将暑期学生心理健康工作开展情况,即附件3的汇总表排摸要求,填写好问卷星。各教育学区指导学区属学校做好相关工作。


附件:1.心理高危学生动态跟踪表

2.学生心理健康状况告知书

3.暑期 (截至8月25日)学生心理健康工作开展情况汇总表



瑞安市教育局

2022年8月18日

附件.docx

【返回顶部】【打印本稿】【关闭本页】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