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瑞安市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监督检查及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
一、本办法制定目的及必要性 为加强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规范安全生产技术服务行为,提高服务水平,推进安全服务机构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公平、公正、竞争、有序的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的制定依据 《瑞安市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监督检查及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办法》制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温州市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上级规范性文件。 三、本办法主要内容 《瑞安市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监督检查及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办法》主要内容分三部分:第一部分包括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执业告知、业务报送的要求,第二部分是对信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用评级的标准及结果应用,第三部分是对信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用评级开展业务查的方法(包括附件评分项目)。 四、本办法适用对象 本办法所称的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指依法设立的为安全生产(职业卫生)提供资质、资格范围之内技术服务的机构。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从事资质、资格范围之外的活动不适合本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