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04013/2023-238140 主题分类 其他
文号 瑞住建发〔2023〕26号 发布机构 市住建局
成文日期 2023-03-21 有效性 有效
统一编号 CRAD16-2023-0001    
瑞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瑞安市财政局关于延长《关于调整瑞安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财政资金补助实施办法的通知》等2个规范性文件实施期限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3-30 15:41:09浏览次数: 来源:瑞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字体:[ ]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瑞安市人民政府2022年第13次市长办公会议精神,继续推进我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以及九里汇传统街区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工作,现就延长瑞安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补助政策及瑞安市九里汇传统风貌街区房屋修缮补助政策实施期限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执行《关于调整瑞安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财政资金补助实施办法的通知》(瑞住建发〔2021〕27号),政策有效期和受理日期延长为2023年12月31日前通过验收、取得特种设备使用证并于2024年3月31日前申请补助

二、《关于调整瑞安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财政资金补助实施办法的通知》(瑞住建发〔2021〕27号)适用范围为瑞安市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四层及以上非单一产权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不包括单一业主住宅、叠层别墅住宅、以商业用途为主的商住混合住宅等加装电梯项目。

三、继续执行《关于印发瑞安市九里汇传统风貌街区房屋修缮财政资金补助办法的通知》(瑞住建发〔2020〕152号),政策有效期和受理日期延长为2023年12月31日前通过验收并申请补助

四、《关于调整瑞安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财政资金补助实施办法的通知》(瑞住建发〔2021〕27号)和《关于印发瑞安市九里汇传统风貌街区房屋修缮财政资金补助办法的通知》(瑞住建发〔2020〕152号)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瑞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瑞安市财政局

                                    2023年3月21日


【返回顶部】【打印本稿】【关闭本页】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