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确保行政行为合法有效、公开透明,根据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相关要求,我局决定废止《瑞安市财政支持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十二条政策》(瑞财〔2021〕326 号)。
瑞安市财政局
2022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