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4002/2023-253593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成文日期 | 2023-12-12 | 发布机构 | 市发改局 |
有效性 | 有效 |
瑞安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调整瑞安市南菁学校小学(安阳高中教学点)收费标准的批复》政策解读 |
《关于调整瑞安市南菁学校小学(安阳高中教学点)收费标准的批复》政策解读
根据《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浙江省定价目录》(2022版)及《浙江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办法》(浙发改价格〔2020〕18 号)等规定,瑞安市发展和改革局会同瑞安市教育局印发《关于调整瑞安市南菁学校小学(安阳高中教学点)收费标准的批复》。现将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为缓解安阳片区小学生就学困难及瑞安市民对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瑞安市南菁学校在安阳高中设立教学点。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规定,瑞安市南菁学校小学部(安阳高中教学点)2023年秋季设立4个班,招生计划140人。 二、重点内容 1、瑞安市南菁学校在安阳高中设立小学教学点,并按小班化设置班级,办学成本将大幅度提高,对该学校即将发生成本进行测算,测算结果作为定价的参考依据。 2、根据成本测算的结果,综合考虑学校实际情况、群 众承受能力、成本测算偏差,本着慎重定价原则,核定的收费标准适度低于测算成本。 3、小学学生寄宿在安阳高中初中部宿舍,住宿费按照安阳高中初中部学生住宿费标准。 4、瑞安市南菁学校小学(安阳高中教学点)学费标准35000元/生·学期,住宿费标准1000元/生·学期。学费按学期收取。 4、学校代收费、服务性收费和退费等其他收费事项按照《浙江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办法》(浙发改价格【2020】18号)规定执行。 三、执行时间 自2023年秋季开始执行,试运行两年。 四、解读机关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瑞安市发改局 联系方式:0577-65833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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