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奖补(扶持)事项 | 奖补(扶持)对象 | 奖补(扶持)条件 | 奖补(扶持)方式 | 奖补额度 |
一、 鼓励来瑞就业 |
1 | 就业补贴 | 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 | 在2022年1月至2025年12月期间新来瑞中小微企业就业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 定额类补助,年度审核兑付 | 按全日制硕士、本科、专科,分别给予4万元、2万元、1万元的就业补贴。 |
2 | 40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 | 在2022年1月至2025年12月期间新全职来瑞工作。 | 定额类补助,年度审核兑付 | 给予8万元就业补贴。 |
3 | 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 就业困难人员、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低收入家庭成员 | 从事灵活就业,并以个人身份参加灵活就业社会保险的,按规定给予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对初次核定享受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政策时距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补贴期限可延长至退休。享受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的就业困难人员是指脱贫家庭成员、城乡低保特困家庭成员、零就业家庭成员、持证残疾人、长期失业人员(登记失业6 个月以上)、大龄失业人员 (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需赡养患有重大疾病直系亲属的人员、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人员、被征地农民(失海失涂退渔人员) 等人员中的生活困难人员。除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外,对于在各类企业中认缴出资额20万元以上的或家庭拥有非营运车辆的人员,不享受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 数据核校 | 补贴标准为个人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2/3,补贴期限不超过 3年。 |
二、推动企业吸纳就业 |
4 | 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 | 小微企业 | 新招用毕业2年以内高校毕业生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12个月以上。 | 数据核校 | 同期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费实际缴纳之和,补贴期限为1年。 |
5 | 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 | 企业 | 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按实际聘用人数给予企业社保补贴。享受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是指脱贫家庭成员、城乡低保特困家庭成员、零就业家庭成员、持证残疾人、长期失业人员 (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大龄失业人员(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 需赡养患有重大疾病直系亲属的人员、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人员、被征地农民 (失海失涂退渔人员) 等人员中的生活困难人员。 | 数据核校 | 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费单位实际缴纳部分之和,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
6 | 企业吸纳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 | 中小微企业(包括民办非企业) | 2022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招用“重点人群”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单位信用记录良好,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严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 | 数据核校 | 贷款最高额度按“企业吸纳重点人群就业人数×20万元”计算,最高不超过500万元;高新技术企业和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按贷款合同签订日LPR给予全额贴息;其他企业,在借款人承担LPR-150BP以下部分的基础上,对贷款合同签订日LPR-150BP以上部分给予贴息(最高不超过200BP)。 |
7 | 见习补贴 | 见习基地 | 经人社部门审核认定的见习基地,接收毕业2年以内尚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并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向见习人员支付基本生活补助,为其缴纳人身安全类保险费的。 | 数据核校 | 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向见习人员支付基本生活补助,为其缴纳人身安全类保险费的,按照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60%给予补贴。其中市级见习基地补贴比例为70%,国家级和省级基地留用率达到50%的可提高至80%;人身安全类保险费(含工伤保险)补助最高不超过每人50元标准。被评为市级见习基地的,给予2万元的补助,被评为省级、国家级的,分别再追加补助2万元。 |
8 | 女职工产假期间给予企业社会保险补贴 | 企业 | 2022年6月7日起女职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为其落实我省产假政策(一孩158天,二孩、三孩各188天)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 数据核校 | 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单位实际缴纳部分的50%,从女职工生育当月起补贴6个月。 |
9 | 企业职业培训补贴 | 企业 | 企业(在瑞安市范围内注册登记的各类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正常经营且未被纳入我市失信企业名单;不包含机关事业单位)组织本单位职工(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开展岗前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或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的,向失业保险参保地或企业注册地人力社保部门申领补贴。 | 数据核校 | 按取得职业证书人数、等级和补贴目录内标准(属于紧缺工种的按规定上浮)的70%直接补贴用人(用工)单位,不再发放个人培训补贴。 |
三、支持在瑞创业创新 |
10 | 创业补贴 | “重点人群” | 初次创办企业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或从事个体经营,正常经营且依法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给予个人一次性创业补贴和一次性创业社保补贴。 | 数据核校 | 正常经营1年以上,给予个人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和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社保补贴。 |
11 | 毕业5年以内高校毕业生 | 初次创办养老、家政、残疾人服务或农业企业,并担任法定代表人,在创业主体缴纳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费。 | 数据核校 | 第一年5万元、第二年3万元、第三年2万元。 |
12 | 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 “重点人群” | 创办企业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或从事个体经营,正常经营1年以上,带动3人就业的(缴纳企业基本养老保险需满1年,不包括本人)。 | 数据核校 | 带动3人就业的,给予创办者每年2000元补贴;带动超过3人就业的,每增加1人再给予每年1000元补贴,每年补贴不超过2万元,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
13 | 创业场租补贴 | “重点人群” | 创办企业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或从事个体经营,租用经营场地创业的(已享受政府场租补贴的创业园区或企业除外)。 | 数据核校 | 给予实际租金20%的场租补贴,年补贴最高额不超过1万元,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
14 | 优秀创业项目补贴 | 在校大学生和毕业 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 | 在温州市级以上创业大赛获得前三等奖及以上且其项目在瑞安市落地并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 | 定额类补助,年度审核兑付 | 按市级、省级、国家级分别给予企业5万元、10万元、20万元(国家级一等奖的给予50万元)的优秀创业项目补贴。 |
15 |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 | 毕业10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新来瑞创办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 2022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新来瑞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并享受全额贴息。 | 定额类补助,还本付息后兑现 | 新创办个体工商户可申请不超过50万元的贷款;新创办的企业可申请不超过60万元的贷款,贷款全额贴息不超过LPR+100BP,具体贷款利率由经办银行根据借款人和借款企业的经营状况、信用情况等与借款人和借款企业协商确定。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
16 | 就业创业服务补助 | 社会服务机构 | 对社会服务机构提供的各类就业创业服务项目、活动按照实际费用给予补助。 | 数据核校 | 最高 20 万元。 |
四、加强技能培训 |
17 | 培训补贴 | 企业、培训机构 | 企业新招用职工,1年以内开展岗前技能培训达一定课时;培训机构开展家政服务人员岗前培训和“回炉培训”,培训要达一定课时。 | 定额类补助,即时兑付 | 每人200元。 |
18 | 培训机构 | 2023年6月1日至2026年5月31日期间,开展项目制培训。 | 定额类补助,即时兑付 | 每人每课时20元、最高不超过1000元,其中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补贴500元/人、复审培训补贴100元/人。 |
19 | 培训期间生活费补贴 | 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家庭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两后生”中的农村学员和城市低保家庭学员 | 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按月给予生活费补贴。 | 定额类补助,即时兑付 | 每人每年只享受1次,不足30天的按1个月计算,不可同时领取失业保险金。 |
20 | 技能提升补贴 | 企业职工 | 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费36个月(含)以上,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12个月内申报。 | 数据核校 | 按照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分别给予个人1000元、1500 元、2000元的技能提升补贴。属于温州市紧缺职业(工种)目录范围的,技能提升补贴标准在原有标准上最高上浮30%。 |
21 | 职业和技能培训、高技能人才培训班补助 | 承办单位 | 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对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鉴定、岗前技能培训、项目制培训、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以师带徒培训和创业培训给予补贴。补贴标准由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确定,属于紧缺职业 (工种) 目录范围内的技能人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职业资格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的补贴标准在原有标准基础上最高上浮30%,紧缺职业(工种)目录由市人力社保局公布。 | 定额类补助,事后结算 | 对列入年度计划的高技能人才培训班,赴国内知名院校培训的,按照人均不超过4000元的标准给予承办单位每个培训班最高20万元的补助;在瑞安举办培训班最高不超过3万元。 |
22 | 职业技能比赛补助 | 承办单位 | 举办各类职业技能比赛。 | 定额类补助,即时兑付 | 根据职业(工种) 的类别和比赛成本,给予举办省级、市级职业技能比赛的承办单位最高10万元的补助;给予举办县级职业技能比赛的承办单位最高5万元的补助。 |
23 | “瑞安市技术能手”奖励 | 获得“瑞安市技术能手”称号的个人 | 在当年度瑞安市职业技能大赛中获得“瑞安市技术能手”称号的参赛选手。 | 定额类补助,即时兑付 | 每人5000元。 |
24 | 参赛费用资助 | 组队单位和个人 | 获得国家、省级人社系统组织的职业技能大赛参赛权给予赛前集训和参赛费用资助。 | 定额类补助,事后结算 | 餐旅费参照机关事业单位出差标准。 |
五、优化公共就业服务 |
25 | 就业创业服务补贴 |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市场建设主体 | 参与政府部门组织的省际对口劳务协作、省内劳动力余缺调剂服务、开展重点群体就业帮扶等就业创业专项活动的。 | 数据核校 | 参与劳务协作的参照机关事业单位出差标准给予路费和住宿费补贴;每帮扶一名重点群体人员,给予10元就业创业服务补贴;推荐重点群体就业并实现稳定就业的,再给予提供服务的机构就业创业服务补贴,补贴标准为每成功介绍一名重点群体人员实现稳定就业3个月(连续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3个月)以上的,给予机构300元就业创业服务补贴。 |
26 | 经办人 | 企业开展的政府部门组织的用工监测、平台企业新业态从业人员信息采集和监测统计。 | 数据核校 | 每月100元。 |
27 | 职业介绍机构 | 政府举办的准公益性职业介绍活动。 | 数据核校 | 职介补贴按介绍成功的每人10元,每年每人最多享受2次;免费为劳动者提供职业指导、市民教育以及安全生产知识培训的,每年每人5元。 |
28 | 公益性招聘会补贴 | 高校、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 举办公益性招聘会。 | 数据核校 | 每场最高不超1.5万,广告、场租、宣传资料、后勤保障等实际费用予以审核(购买服务依据合同金额)。 |
29 | 在瑞设立劳务站补贴 | 劳务站(或在瑞商会) | 鼓励劳务输出地在瑞安建立劳务工作站。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瑞安设立劳务工作站的,按照上年末该地区人员(以身份证前6位为准)在瑞安参加工伤保险人数规模给予补贴。 | 数据核校 | 人数在5千人以下、5千-1万人、1万人以上的,分别给予劳务站(或在瑞商会)3万、4万、5万的就业创业服务补贴;其后从业人员有增长的年份,再按规模给予相应的就业创业服务补贴。 |
30 | 高质量就业补贴 | 社区(村) | 获得省级高质量就业社区(村)称号的社区(村)。 | 定额类补助,即时兑付 | 一次性1万元。 |
31 | 创业孵化补贴 | 创业园或创业孵化企业 | 创业者提供创业孵化服务。 | 定额类补助,即时兑付 | 实际孵化成功企业(正常经营1年以上)给予每户5000元。 |
32 | 创业大赛补助 | 承办单位和获奖人员 | 人力社保部门参与举办的“奇思妙想浙江行”等各类创业大赛。 | 数据核校 | 给予承办单位最高20万元补助;对获得市级以上一、二、三等奖的选手分别给予3万元、2万元、1万元的奖金(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县(市、区)级奖金为市级标准的50%。 |
33 | 创业讲坛补助 |
| 对开展创业讲坛活动的承办单位(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市级以上的创业孵化基地(众创空间等)运营主体)。 | 数据核校 | 按照每参加一人补贴200元的标准给予承办单位每场最高5000元的补助。 |
34 | 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奖励 | 创业孵化示范基地 | 经确认新建成的。 | 投入类补助,即时兑付 | 新评定为温州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给予10万元的奖励,被评定为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给予20万奖励(获评同级其他部门孵化类奖励的不再重复发放)。 |
35 | 参会补助 | 中等职业学校(技校)、高校和人力资源机构 | 外地的中等职业学校(技校)、高校和人力资源机构工作人员来瑞参加人力社保部门组织的招聘活动。 | 数据核校 | 按照温州市外省内、省外分别给予参会人员 1000元、2000元补助。 |
36 | 再就业援助基地补助 | 再就业援助基地 | 经认定的再就业援助基地。 | 数据核校 | 每年按照每安置1名就业困难人员补贴3000元的标准给予基地最高15万元补助。 |
六、帮扶困难群体就业 |
37 | 求职创业补贴 | “困难人群” | 低保家庭、孤儿、残疾人、获得国家助学贷款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包括民政部门认定的城乡低保户、低保边缘户和扶贫部门认定的其他经济困难户)和特困人员中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 | 定额类补助,年度审核兑现 | 每人3000元。 |
38 | 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 | 用人单位、(社区、村) | 对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低收入家庭成员就业和提供爱心岗位吸纳对口帮扶地区脱贫人员的单位和企业。 | 数据核校 | 全日制公益性岗补贴标准按我市同期最低工资标准执行,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按当地同期最低工资标准的50%执行 (用人单位实际发放金额低于此标准的,按实际发放金额给予补贴)。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给予用人单位吸纳就业社保补贴;社保补贴标准为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单位实际缴纳部分之和。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时年龄为准)。 |
39 | 临时生活补助 | 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低保和低保边缘户家庭成员中的失业人员 | 毕业2年内的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的低保和低保边缘户家庭成员中的失业人员。 | 数据核校 | 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申请6个月的临时生活补助,补助每人只能享受一次,与培训生活费不能同时享受。 |
七、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 |
40 | 家政服务补贴 | 体检定点医院、家服驿站 | 按照温州市家政企业培育补贴申领条件和赋分标准对家政企业进行量化评分,根据分值确定补贴金额。 | 数据核校 | 补贴金额(万元)=(分值-60)×0.5。每人每年价值最高200元的基本体检项目。(200元以下按实际报销,超过200元部分自理)。按每人每天50元给予住宿补贴,入住前需在温州家服云平台进行备案,每年累计住宿最高10天。 |
41 | 零工市场、社区便民家政服务点补贴 | 零工市场、社区便民家政服务点 | 每年验收合格的零工市场、便民服务点。 | 数据核校 | 每个零工市场、便民服务点每年验收合格后发放3万元补贴。 |
42 | 家政服务人员人身意外保险补贴 | 定点保险公司 | 给予家政服务人员人身意外保险补贴。 | 数据核校 | 每人每年补贴50元。 |
43 | 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社保补贴 | 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 | 家政服务企业中实行员工制管理的在岗家政服务人员10人以上(即缴纳社保且持有家政服务码10人以上,代发工资人数不计)。 | 定额类补助,年度审核兑付 | 按实际聘用的员工制家政人员人数给予企业社保补贴,补贴标准为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费单位实际缴纳部分之和的50%,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
44 | 家政服务市场运营费 | 市场运营商 | 经考核合格的,根据考核分支付运营费。 | 定额类补助,年度审核兑付 | 每年运营管理服务费控制在40万元以内。 |
45 | 入驻家政市场场租补贴 | 入驻市家政服务市场商户 | 入驻并签订承诺书。 | 定额类补助,年度审核兑付 | 给予“三免两减半”政策,前3年租金全免,后2年租金减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