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市商贸流通企业二十强、外贸企业二十强、电商企业五强评选办法》解读 |
一、制定背景 为进一步发挥商贸企业在经济发展中的支撑带动作用,激励企业创新发展,推动我市商贸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评选办法。 二、制定目的 (一)遴选行业标杆:发挥商贸企业在促消费、拓市场、稳外贸等方面的示范带动作用。 (二)挖掘潜力企业:激励商贸企业创新发展,培育新动能。 (三)优化资源配置:推动龙头企业带动发展,提升整体商贸业经济质量。 三、制定主体 由瑞安市商务局制定并组织实施,市政府办公室、市发改局、市统计局、市税务局等多部门联合参与评审。 四、主要内容 根据商贸企业的行业分类及行业的评选要求,面向瑞安市范围内注册登记的批零住餐限上企业、外贸企业、电商企业,开展商贸流通企业二十强、外贸企业二十强、电商企业五强评选,总数控制在45家以内,其中商贸流通企业20家(批发企业7家、零售企业8家、住宿企业2家、餐饮企业3家)、外贸企业20家(外贸生产型企业13家、外贸流通型企业7家)、电商企业5家。 (一)商贸流通企业二十强评选。面向上年度销售额不低于5亿元、年增速不低于20%的批发企业(平台),上年度销售额不低于1亿元、年增速不低于15%的零售企业,上年度营业额不低于1000万元、年增速不低于12%的住宿企业,上年度营业额不低于3000万元、年增速不低于15%的餐饮企业展开,按上年度的销售(营业)额规模、销售(营业)额增速、实缴税收和荣誉加分等方面进行评审打分。 (二)外贸企业二十强评选,面向上年度外贸进出口总额2亿元(含)以上的外贸企业,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和创新能力的外贸企业展开,按上年度的进出口总额、进出口额增幅、荣誉加分等方面进行评审打分。 (三)电商企业五强评选,面向上年度网络零售额2000万(含)以上的工贸电商企业,上年度网络零售额200万(含)以上的农产品电商企业,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和创新能力的电商企业展开,按上年度的网络零售额规模、实缴税收和荣誉加分等方面进行评审打分。 五、文本实施 (一)初选:市商务局根据企业申报情况,确定初选企业名单。 (二)联评:多部门联合评审,公示5天。 (三)结果确认:市政府发文授予称号,每年动态调整指标。 六、实施时间 本办法自2025年4月21日起实施,每年评选一次。 七、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解读机关:瑞安市商务局 政策咨询:办公室(电话:0577-65812665) 瑞安市商务局 2025年4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