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1008003004016/2025-274793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成文日期:
  • 2025-01-21
  • 发布机构:
  • 瑞安市农业农村局
  • 有效性:
  •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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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市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5- 01- 21 11: 38: 57 浏览次数: 来源: 信息数据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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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为加快农业领域“两新”工作,落实好惠农政策,提高农业生产机械化水平,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农机发〔2024〕10号)文件精神,结合瑞安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制定依据

1.《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意见>的通知》;

2.《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制定目的

以稳定补贴政策实施、充分发挥政策效益为主线,支持广大农民及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购置使用先进适用农机,进一步强化政策监管、风险监测和动态预警,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为保障粮食、重要农产品安全供给和“土特产”高质量发展,深化农业“双强”行动,推动乡村全面振兴提供坚实支持。

四、制定主体

本实施方案由瑞安市农业农村局、瑞安市财政局联合制定。

五、主要内容

《瑞安市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实施方案》,共分总体要求,补贴机具范围和补贴机具资质,补贴对象、补贴标准及限额,操作程序,管理与监督,附件等六个部分。

1.总体要求

支持广大农民及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购置使用先进适用农机,加快推广应用丘陵山区适用小型机械。到2026年,补贴各类农机具2000台(套)以上,补贴受益农户1500户以上。

2.补贴机具范围和补贴机具资质

补贴机具范围。中央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范围从全国农机补贴范围中选取,共设22大类48小类134品目,省级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范围从暂未列入中央补贴范围的产品中选取,设13品目。

补贴机具资质。中央财政资金补贴机具应在全国补贴范围内(中央农机创新产品除外),同时具备以下资质之一:1.获得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2.获得农机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列入农机自愿性认证采信试点范围,获得农机自愿性产品认证证书。省级财政资金补贴机具应在省级补贴范围(“先行先试”补贴除外)内,同时具备以下资质之一:1.获得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2.获得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型式检验报告(包括基本配置、主要技术指标、安全性能等)。

3.补贴对象、补贴标准及限额

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行定额补贴,对购置同一档次的机具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补贴额一览表由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另行公布)。

购机者年度内可享受省级以上补贴资金实行总额限制(含农机报废补贴资金等):个人不超过30万元,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不超过150万元,省级以上示范性农民(农机)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不超过200万元。

4.操作程序

统一实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的操作方式。购机者自主选机购机,购机者在购机行为完成后,凭购机发票(应包含购机者名称、机具名称、生产企业、经销企业、型号、出厂编号等信息,有发动机的还应包括发动机号)、有效身份证明(个人凭身份证,组织凭工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一卡通及付款凭证(现金支付的应说明情况并签字确认)以及其他相关申请资料,自主到市农业农村局或乡镇(街道)提出补贴资金申请,补贴申领原则上当年有效。市农业农村局和各乡镇按照《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工作要点(试行)》要求对购机者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形式审核,市农业农村局审核无误后,在15个工作日内通过一卡通等渠道,向购机者兑付资金。市农业农村局和乡镇(街道)按照“谁受理、谁建档”的原则,对补贴资料进行整理归档。

5.管理与监督

明确责任分工,确保组织到位。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规范操作,严格落实国务院“三个严禁”和农业部“四个禁止”、“八个不得”及《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意见》(农机发〔2011〕4号)等要求。强化信息公开,确保阳光透明。

实施方案自2025年2月25日起实施。

6.附件

2024—2026年浙江省中央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种类范围、2024—2026年省级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种类范围、2024—2026年中央农机创新产品购置与应用补贴试点方案和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购置与应用补贴工作方案等4个附件,附件全部来自于浙农机发〔2024〕10号文件。

六、注意事项

申请补贴机具的生产和购机日期须同时在农机鉴定(认证)证书或其他报告等有效期范围内。须在明显位置永久固定标有生产企业、产品名称和型号、出厂编号、生产日期、执行标准等信息的铭牌,并按规定设置具有唯一性的标志标识。

补贴申领原则上当年有效。

七、一问一答

1.问:补贴对象有哪些?

答: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2.问:买哪些机具可享受补贴?

答:中央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范围从全国农机补贴范围中选取,共设22大类48小类134品目,省级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范围从暂未列入中央补贴范围的产品中选取,设13品目。

3.问:补贴标准是怎么样的?

答: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行定额补贴,对购置同一档次的机具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补贴额一览表由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另行公布)。

八、关键词诠释

1.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2.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主要用于支持购置先进适用农业机械以及开展有关试点和农机报废更新等方面。

九、实施时间

本办法自2025年2月25日起施行。

十、解读单位及联系人

解读单位:瑞安市农业农村局

解读人:王跃川 

联系电话:0577-65606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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